“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美好的婚姻令人向往,如若婚姻不美满,分开也许是成全彼此最好的选择。近日,五十法庭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采用诉中保全方式,促使被告“主动现身”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9年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依法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期间,双方一起创业打拼,从一无所有到成立一家食品有限公司。随后的夫妻共同生活中,被告对原告母女漠不关心,对原告无端辱骂,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原告无奈诉请离婚。

五十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经调查,原告已属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原告诉请离婚,本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及被告的财务状况均不了解,无法提供证据,且因被告拒绝出庭,无法进一步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庭工作人员向原告提出财产保全建议。原告向法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本案符合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法庭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银行查控冻结了被告经营企业银行账户。

采取以上措施后,被告主动与法官取得联系,积极沟通离婚案件相关情况。后双方及其代理律师共同到庭,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被告愿意当庭给付原告财产折价款,折价款从冻结的账户中扣划,原告如愿当庭得到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200000元,该案在诉中财产保全过程中圆满化解。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制度能及时有效锁定义务人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降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判决生效之前就将财产转移的风险,亦能更好地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提高案件审理的配合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案件中,法庭将应保尽保,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供稿:花生盛

编辑:席英玲

校对:马茹楠

审核:郑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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