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因车祸受伤无法到庭,这让法官犯起了难......
2024年1月20日19时10分,被告人常某某醉酒后驾车在互助县北环路追尾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常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常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再次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案件依法中止审理。
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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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案件顺利审结,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告人家中及医院了解被告人治疗情况。在得知被告人经过有效治疗可以配合庭审流程时,第一时间协调审管办、法警大队等部门,决定通过内外网融合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11月26日上午,该案按期开庭审理,智慧法院赋能刑事审判,在审判庭及被告人之间建构起即时开庭审理的桥梁。我院派出一名书记员、两名法警前往被告人治疗医院,协助被告人通过手机线上参与庭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庭审,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声音画面同步流畅,圆满完成了这起刑事案件的“隔空”审理,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考虑被告人案发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及其身体因素,依法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次内外网融合开庭,有效助力法官化解积案,保证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同时充分保障了因受伤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实在在地让被告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下一步,互助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以更高质量的案件水平、更高效率的审理方式,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有力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供稿:东小娜
编辑:席英玲
校对:马茹楠
审核:郑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