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公司的衣服,挂着公司的工作牌,在公司完成的交易,出了事情就跟公司没有责任吗?
11月25日,媒体报道了发生在广东清远某4S店的两起纠纷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热议。
事件概述
市民欧阳女士和陈女士找到媒体反映称:在某4S店选购了车辆并将预付款8万元转给了店内的销售人员,在大厅中完成了相关的手续拿走了公司盖章的收据,但是当提车时间到了却迟迟提不到车,跟4S店沟通却不承认收到这笔款项。
销售人员何某拿出了公司合同让两名顾客签字确认,何某称“直接把预付款转给我就好了”,转完账之后顾客都拿到了公司的合同还有盖章的收据。
一般来说购车款都是打到公司专用账号的,但是两名顾客出于信任并且有公司专用章的合同、收据也没有太过在意。
但是提车的时候公司却不认账了。
当时陈女士跟何某催促提车,何某称现在提不了,最后何某退回了4万元给陈女士,欧阳女士的8万元是一分也没有退回,现如今两名顾客的诉求就是要么提车,要么退钱。
4S店:员工个人行为,买车重新交钱
媒体记者陪同两名顾客来到了店里,总经理表示:一般我们都是全部要求顾客打到公司账户,销售人员的行为肯定是触及了法律红线,何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和合同诈骗已被警方带走调查,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损失。
总经理的说法完全就是将责任都归咎于员工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但是员工已经被控制了起来,消费者又该如何去维权,更何况消费者有拿到了公司的合同和收据,这个又做何解释呢?想要完全推卸责任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了?
只有一个证据能够证明此时与4S 店无关,那就是销售人员出具的合同与收据都是他个人伪造,且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
网友热议
事件发酵后,网友们也是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谁知道哪个是公司账户,我只知道是在你店里买的车,那你就得负责。
这个就是销售人员的行为,公司也是倒霉,买过车的都知道打款肯定要给公司账户啊。
公司没收到钱就乱开票给顾客,合同上有公司的章,收据也有章,公司肯定有责任。
说在最后的话
这起事件中,顾客想要让公司承担责任的话,唯一的方法就是鉴定合同与收据上面的公章是否属于公司的真章,如果是,那么公司肯定是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是那就意味着销售人员合同、收据作假,那就真的跟公司无关了。
充分说明了,顾客在购车时对相关法律意识淡薄,过于信任将车款转给私人,只能说自身也不够严谨。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