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大部分人都能做到
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但仍有部分人员“嫌弃”头盔
太闷、太沉、影响发型
不愿意佩戴
却不知这样做
已经将自己推向了危险的边缘
佩戴头盔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01
姓 名:徐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9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沿河西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姓 名:赵某
身份证:32108119********25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沿河西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姓 名:曹某某
身份证:32108119********26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邮政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姓 名:糜某某
身份证:32108119********3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上林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50元(二次违法)
05
姓 名:陈某某
身份证:32108119********58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新农街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6
姓 名:李某
身份证:32108119********2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三将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7
姓 名:康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万年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姓 名:李某某
身份证:32072319********11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工农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一时侥幸不佩戴头盔
可能不会出大问题
但事故一旦来临
后果无人可以承受得起
未佩戴安全头盔
与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戴与不戴一目了然)
仪征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文明之城需要文明之行
“一盔一带”从我做起
安全守护携手同行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牢记
请戴好头盔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