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大部分人都能做到

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但仍有部分人员“嫌弃”头盔

太闷、太沉、影响发型

不愿意佩戴

却不知这样做

已经将自己推向了危险的边缘


佩戴头盔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01



姓 名:徐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9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沿河西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姓 名:赵某

身份证:32108119********25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沿河西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姓 名:曹某某

身份证:32108119********26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邮政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姓 名:糜某某

身份证:32108119********3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上林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50元(二次违法)

05



姓 名:陈某某

身份证:32108119********58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新农街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6



姓 名:李某

身份证:32108119********2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三将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7



姓 名:康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万年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姓 名:李某某

身份证:32072319********11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工农路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一时侥幸不佩戴头盔

可能不会出大问题
但事故一旦来临

后果无人可以承受得起

未佩戴安全头盔

与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戴与不戴一目了然)

仪征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文明之城需要文明之行

“一盔一带”从我做起

安全守护携手同行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牢记

请戴好头盔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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