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拿它开玩笑......

11月20日,广西交警部门公布了一起一名乘坐桂C牌照的乘客在贺州往桂林方向行驶途中未系安全带,整个人从后车窗被甩出车外最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


事实上,类似的事故在桂林也屡次发生。对此广西、桂林交警部门再次通过一系列因行车途中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导致的伤亡案例告诫全体市民,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贪图一时便利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

整个人被甩出车外

2024年6月16日下午,G78汕昆高速路段遭遇大雨侵袭,路面湿滑,一场意外事故在此发生。

13时48分,唐某晖驾驶湘M号牌小型轿车由贺州往桂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弯道路段(G78汕昆高速683公里+150米)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失控碰撞上道路中间的波形钢防护栏,因车辆损坏无法移动,唐某晖下车跑到护栏外避险。


5分钟后,卢某柱驾驶桂C号牌小型轿车途经事故路段。在距离湘M号牌小型轿车约50米处时,其因大雨致使视线不佳,看到事故现场后本能踩下刹车,导致车辆失控向左边偏移方向,碰撞上道路中间的防护栏。而后排乘员赖某真因为未系安全带,当即从后车窗被甩出车外,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桂C号牌小型轿车又与后方黄某庆驾驶的苏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警方公布调查结果

经过调查,事故中还存在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唐某晖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警,也未及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


卢某柱事发时车速约为122千米/小时,现场路段限速100千米/小时,超过规定时速22%,同时卢某柱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未督促乘员正确使用安全带。


类似事件在桂林多次发生

事实上类似因驾驶员及乘客在驾驶过程中因不系安全带最终导致自身伤亡的事件屡有发生。 虽然桂林交警部门对此多次提醒,但部分市民却置若罔闻,最终导致 悲剧发生 。

漓江桥货车五连撞

2024年4月13日19时06分,在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路田心村前路段,多辆小车停靠在斑马线前,多辆小车在礼让行人后,正缓慢起步准备通过道路。

几秒后,后方驶来一辆货车直接撞上前方5辆正在起步的小车,幸运的是司机、乘客均系了安全带,在发生撞击时,安全带将乘坐人员,牢牢固定在了座位上,有效降低了事故伤害后果。


经查,事发时货车装载了满满一车石头,秦某在驾车时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等秦某发现前方车辆想刹车避让时,车辆已经刹不住,撞上前方五辆正在起步的小车。

此次事故中,货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所幸五辆小车的驾乘人员除一名车上乘客苏某某未系安全带外,其他人都系上了安全带。事故造成未系安全带的苏某某颈部挫伤及颈椎体压缩性骨折,其余驾乘人员在乘车期间规范佩戴安全带均无大碍,有效降低了事故伤害后果。

女孩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身亡

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接到110转警称:当天下午15时45分,泉南高速灵川往柳州方向临桂路段一辆小车翻车,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辆棕色小车“四脚朝天”仰天翻在慢车道上,应急车道上躺着一个小女孩及一名老人,一名男子正在查看另一小男孩的伤势。

经医护人员检查,男子无伤,小男孩手部有擦伤,老人右脚后跟粉碎;遗憾的是小女孩头部受伤严重,已失去生命体征,确认死亡


民警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送上救护车后,立即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在民警询问过程中,驾驶员表示难以接受,迟迟无法从事故中回过神来

他说,两个小孩儿是他的一双儿女,老人是其岳母,祖孙三人坐在后排,只有岳母系了安全带。

行驶至上述路段时,女儿从后排爬向前问他要东西,导致他分了一下神,没把好方向,车辆撞向中央护栏后翻车,女儿被抛出了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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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还请大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因为贪图一时方便最终丢了性命。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还是那句话,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内容来源:广西交警、桂林交警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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