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法律与道德如同两条交织的河流,共同维护着社会秩序。然而,当涉及“军婚”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时,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往往会受到挑战。破坏军婚,不仅是对个人情感的背叛,更是对国家稳定和军人权益的侵犯。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宜阳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接到正在服役的军人小张(化名)报警,称其怀疑其妻子贾某在其服役期间与一男子同居。接到报案后,城关镇派出所立即行动,经调查,办案民警在城关镇某居民楼一住宅内,发现了郭某与贾某曾在此同居生活的痕迹。经询问,郭某与贾某对同居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7月,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破坏军婚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化名)。

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宜阳县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裁判思路



宜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赵飞

郭某与贾某通过某网络游戏相识,之后发展为情人关系。郭某在明知贾某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长期与其同居,最终导致小张与贾某的婚姻出现危机,构成破坏军婚罪。(刘胜)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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