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云聚”强市工程,进一步加大云安区引进青年人才安居支持力度,优化云安区青年人才服务环境,结合《关于印发 <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通告> 的通知》,现推出云安区“青年安居计划”住房保障服务。

青年朋友们

一起来了解青年的温馨小家吧!

“青年安居计划”住房保障服务

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毕业起未满1年,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或属于参加国家、省、市专项计划,按政策保留应届身份的人员;

2.申请人与云安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工作证明材料;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云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数)。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者应当如实填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保障申请表》,确保材料真实性(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瞒报、虚报材料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云浮市云安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材料;

3.学历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工作材料;

5.其他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团云安区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并公示:由申请人统一向团区委提交申请资料,团区委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完毕后统一将申请资料移交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团区委移交资料后对申请资料作最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3.轮候与配租: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对象按轮候时间、次序,以实物配租的方式落实住房保障。

四、房源

配租房源以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实际房源为准,对符合条件的采取先申请先得的原则,有需要的青年伙伴们抓紧时间发起申请吧!

扫码下载“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来源丨云安共青团微信公众号

一审丨陈海杏

二审丨严志昌

三审丨萧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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