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商私自改造新房当样板间)

“我的房子怎么突然变成了样板房?”近日,市民肖女士向杭州交通91.8杭帮侠反映,她在萧山区西房宸樾世际轩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买的新房虽未交付,但开发商却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对房子提前进行了软装装修,改作“样板间”,用于房产推荐及展示项目品质,买的新房还没入住就变成了“旧房”。

精装房成了“样板房”

业主无法接受

肖女士于2024年8月购买该小区4栋303室住宅,总价约400万元,合同约定为硬装交付,交付时间为2026年12月。今年年初,肖女士途经小区时发现她购买的这套房子里亮着灯,上楼后撞见销售人员带客参观,屋内已布置全套软装,包括床、桌椅及装饰壁画等。

近400万买的杭州新房,眼看着就要交付,业主:笑不出来了近400万买的杭州新房,眼看着就要交付,业主:笑不出来了

图为肖女士购买的新房,被用作样板间对外宣传

肖女士在网络平台查询发现,早在2024年12月,有销售发的房屋推销视频中,她购买303室已被用作样板间对外宣传。并且业主群里也有业主告诉肖女士,自己看房时的样板房已经是303室了。肖女士生气地说:“我买房的时候,样板房是在楼下的203室,并且合同里也约定写明了样板房是203室,开发商什么时候将原本位于2楼的样板间软装全部转移上楼的?我完全不知情啊!

近400万买的杭州新房,眼看着就要交付,业主:笑不出来了

肖女士提供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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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发的房屋推销视频截图

肖女士仔细看了看自己未来的“新家”,有些心痛:“开发商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了软装并且用于商业行为,他们还在墙面钻孔安装挂钩和壁画,导致墙纸破损。”

业主:要求使用期间的房租及折旧费

开发商将在下周二告知处理方案

发现情况后,肖女士立即联系了销售人员,对方表示自己也才刚刚知情,忘了告诉肖女士。开发商杭州鑫宁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和肖女士协商:可以把软装全部搬出去,然后将房子恢复原样,有损伤的位置进行翻新,在房屋正式交付之前都会全部弄好。

肖女士有点生气:“我买的是新房,并不是二手房,重新翻新过一定是会有痕迹的,心里也膈应。本身样板房的价格就是会比其他房子的价格便宜的,我这样是不是房价也会受损的呀。

肖女士和开发商进行了几轮协商,第一轮协商时开发商表示将软装拆除,肖女士不认可:“他们将房子锁了不让人看,之前没经过我同意搬东西进来,现在也不能没经过我同意将东西搬出去,我希望在协商完成后,对方可以留下床或者桌子进行补偿。”

在后续的协商中,开发商方面表示,还想继续用肖女士的房子作为样板间,后期方便供其他客户参考及销售,肖女士表示:“他们用我的房子去盈利了,我希望根据使用时间来计算租金,周围这样户型的房子租金在7500元/月左右,我的房子没有软装,所以按照5000元/月计算,他们前前后后差不多用10个月,所以是5万元。并且他们之前的行为属于违规操作,算上房屋损耗及部分折旧的费用,我这边合算了一下,希望开发商赔偿12万。但这个数字是当时开发商一定要求我们报的,具体的还可以谈。”

肖女士提出解决方案后,开发商方面予以否认,肖女士说:“对方跟我说,房子交付前他们有使用权,不会给我钱,让我自己走法律途径。”

3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杭州鑫宁置业的徐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上周五(2月28日)双方又进行了一轮协商,现在主要是我们领导跟她沟通,预计在下周二(3月4日)会给她一个答复方案,具体的方案得看上级的安排,我目前还不知道。

杭帮侠律师:开发商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可主张合理赔偿

开发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新房当作样板房进行展示,业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杭帮侠律师方尧指出:"尽管房屋尚未交付,但业主已履行付款义务并签订合同,对房屋用途享有知情权。开发商擅自将房屋用于商业展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杭帮侠律师王洋补充道:“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购房者。在不动产登记完成之前,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虽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损害购房者权益,并且这种使用权也受到一定限制。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应该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保护义务等。开发商在明知案涉房屋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未经买受人同意进将未交付的房产用于样板房展示,显然未履行通知义务和保护义务,具有明显过错。

并且在双方的合同里面有明确约定,样板房设置在4幢203室,并不是肖女士所购买的303室,开发商擅自变更已构成违约,肖女士可主张违约损失,对于该损失要综合考虑开发商违约的原因、将涉案房屋装修成样板房的影响程度、开发商的过错程度以及将案涉房屋恢复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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