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对外发布。《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有“水十条”之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对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又一次全面战略部署。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十个方面三十五条措施,被称为“水十条”。十年来,我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4%,首次超过90%;长江干流连续5年、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保持Ⅱ类水质。

当前,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已经由以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美丽河湖是指符合“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愿景,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流域要素系统保护取得良好成效,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实现“人水和谐”的河湖。

根据《行动方案》“美丽河湖”有多项标准。在水资源方面,通过再生水利用、生态流量调控,守住“有河有水”的生命底色;在水生态方面,要求水域与缓冲带重现生机,消失的土著鱼类、沉水植物重归家园,达成“有鱼有草”的生态盛景;在水环境方面,严控污染排放,既要水质优良, 又能承载市民亲水休闲的生活需求, 实现“人水和谐”的美好图景。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水十条”相比,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从简单的水环境治理向“三水治理”转变,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治理,重点是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解决的不仅仅是水污染治理,还有水资源,尤其是生态流量等保障、水生态修复等问题。

《行动方案》共明确19项措施。在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方面,提出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效能、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6项措施;在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方面,明确了着力保障河湖生态流量、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强化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共享3项措施;在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提出推进水生生物保护恢复、实施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等6项措施;在全面推进保护与建设方面,提出加大支持力度、开展全民行动等4项措施。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国家层面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共确定2573个河湖水体,基本覆盖我国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水库。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保护清单的除了我国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水库,如长江干流6300余公里、黄河干流5400余公里全覆盖,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210个重点湖库覆盖90%以上等,同时还鼓励地方因地制宜,进一步延伸拓展,把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纳入建设范围,加大治理保护力度,让群众“推窗见绿、开门见景”。

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各地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推进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各省份依据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地市对清单内的水体保护与建设情况开展自评估,对已达到美丽河湖指标要求的水体加强监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樊宏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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