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在国新办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等有关负责人就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答。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9.4亿人生活在城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秦海翔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人民群众的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就是要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的全面部署,是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创新,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秦海翔表示。
意见明确,城市更新有8项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
“在任务安排上,意见部署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秦海翔指出。其中,好房子建设,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也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
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全国106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着力补齐小区、社区设施建设和服务短板。2019—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居民4800万户、超1.2亿人;共改造提升各类老化管线36万公里,增设停车位387万个,建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7.8万个。
意见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作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任务。秦海翔表示,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地方在完成“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重点做好小区内老化管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与此同时,持续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因地制宜配建和完善社区养老、托育等“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停车、充电等市政配套设施,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提升安全韧性、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累计建设改造各类市政管网50万公里,消除城市的易涝积水点4800个。“十四五”以来,我国建成城市道路有56.4万公里,轨道交通里程1.1万公里,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秦海翔表示,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任务落实落细,继续抓好“里子”工程,持续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污水、排水、供热等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持续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实施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表示,自然资源部将努力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底线约束,协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支持各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定位和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做好与详细规划的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此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赵成峰介绍。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表示,2024年,为引导部分大中城市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启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确定了15个城市。今年,住建部将和财政部再选拔第二批20个城市。同时,财政部也将对相关城市的工作进展、资金使用管理等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追踪问效,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我们还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廖媛媛说。
(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