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国际商事纠纷怎么处理?5月20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司法局、成都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构建‘调仲诉’融合解纷模式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主题活动在天府中央法务区举行。


活动为成都国际仲裁院揭牌,并现场签署《构建“调仲诉”融合解纷模式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合作协议》,将调解、仲裁、诉讼三个环节无缝衔接,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纷体系,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当事人高效、快捷、便利地解决纠纷。

为何成立国际仲裁院?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起,成都仲裁委开始涉外仲裁实践。近年来,成都仲裁委受理的涉外案件不断攀升,当事人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2025年,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将建设国际仲裁机构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3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都仲裁委员会增加“成都国际仲裁院”名称。仲裁院将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中外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纠纷解决选择。

现场,成都中院、成都市司法局、成都仲裁委共同签署了《构建“调仲诉”融合解纷模式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明确三方将共建线上“一网通办”多元解纷平台,探索在“蓉易诉”平台增设调解、仲裁互动端口,三方官方网站均设置“诉讼服务”“调解服务”“仲裁服务”等功能;在有条件的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仲裁立案窗口设立统一“多元解纷服务窗口”,整合诉讼、调解、仲裁的现场立案、材料收转功能等。

《协议》还明确了“调仲诉”衔接机制,细化了三方合作运行模式。对诉至法院的案件,如果当事人选择调解机构调解成功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在先行调解不成、首次开庭前撤诉但未能实质性解纷等特定情形下,调解机构对不能达成调解的案件,法院或调解机构可引导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

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力促进三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依法妥善化解商事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发布了《成都法院涉外涉港澳台诉讼服务手册》,手册细化程序规则,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清晰指引。比如,跨境诉讼当事人完成线上身份验证后,可以向成都中院申请线上视频认证。

现场还发布了《成都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典型案例》,案例覆盖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涉及新西兰、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既有对国际商事规则的本土化诠释,也有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前瞻性思考。

胡思行 黄田田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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