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南都记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学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本文件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学校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
《意见》指出,要坚持自愿原则。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学校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擅自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不得强制学校或者学生购买校服。
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实用、耐用、经济、舒适”的适度原则,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议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由家长根据个人需要自行确定校服套数,切实体现学生家长意愿,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冬季较寒冷的地区,在原有春秋装和夏装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冬装类型。立足环保节约,可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学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
校服质量应具备安全要求,鼓励推行绿色设计,使用天然、环保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各校应在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相关标准,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
《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学校为采购主体,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校服选用和采购严格规范有序。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学校自行选用模式,由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也可采取“小规模学校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二是属地统一选用模式。以市或县区为整体,实现一市(县)一款或一市(县)多款,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校服质量标准组织设计校服款式,由属地学校学生家长、学生等通过投票确定本地区或本校校服款式。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款式制作和市场化销售校服。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种作为本地本校校服管理方式,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
校服采购程序主要包含:学校集体决策、征集家长采购意向、组建校服选用采购小组、市场调研、发布采购文件、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代收和代付校服费用、组织校服验收、资料存档、售后服务及监督等。其中,校服采购合同应明确学校有无偿使用校服款式的权利,包含质量检测报告和调换、修补、增购等售后服务规定,增购校服不得高于合同价格。学生及家长可按实际需要单件购买,不得设置成套购买等强制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不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
规范收费管理。学校代购模式方面,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代收费用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市场购买模式方面,由家长按照学校或属地统一选用的款式,根据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在市场上自行完成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