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据央视财经报道,在湖南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的黑家湾社区,一块永久基本农田却被建筑垃圾覆盖,无法耕种。2024年11月,当地媒体曝光后,乡政府曾表示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然而所谓的整改,只是进行了简单覆土,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并未开展。存在问题的地方,还不仅是区区一个黑家湾社区。据报道,江西萍乡市也存在类似情况,原本要整改的“渣山”,时隔一年后,反而在“生长”。
“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活动。湖南等地在基本农田上堆放垃圾,造成基本农田无法耕种,很明显触碰了法律红线。
尤为恶劣的是,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居然停留在应付层面。简单覆土,各色建筑垃圾原封不动,如此“整改”完全是在添乱添堵,不仅改变不了“破坏生态”的现状,更会因为这样的刻意掩饰,延误真正的整改工作,影响基本农田“恢复原状”。如果说,起初在基本农田上堆放建筑垃圾,已是难以容忍的错误,有关方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行为,更是错上加错,折射出思想上、作风上已经“走火入魔”。
根据我国法律,对任何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仅如此,搞弄虚作假,本质上属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公职人员还应受到政务、党纪处分。根据政务处分法,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或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根据党纪处分条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也给予相应处分。
整改不动的垃圾山,践踏了法纪的权威,也折射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扭曲影子。央视报道后,5月19日,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开通报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期待其他被曝光的地方,也能引起应有的震动,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受到破坏的基本农田,固然要恢复生态,而对“始作俑者”的追责,也应一严到底,避免类似问题一再上演。 □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