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4月19日早上,在平谷区平蓟路和台城路交叉口,一辆白色水泥罐车正在等灯,旁边非机动车道里靠外侧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上坐着张某和妻子,以及自己的小孙女。绿灯亮起,电动车直行,水泥罐车右转弯,但双方在前行的过程中,水泥罐车的右前角将电动车带倒,巨大的车轮连车带人辗轧过去,车体异常的颠簸让司机意识到不对劲,他赶紧停车,但一切为时已晚。
这场意外造成张某和妻子当场身亡,年仅7岁的小孙女因伤重抢救无效,也离开了人世。虽然肇事陈某也懊悔得痛哭流涕,但因为他在驾车时拐弯未让直行,以及轧机、非分道线,所以交管部门判定他负事故全责。(此前报道:)
事件追踪
一场交通意外,一个家庭瞬间破碎,三位至亲之人,突然永远离开。这样巨大的变故,让受害者一家,犹如晴天霹雳。
4月19号早上八点多,张某家中监控记录下了这样日常又温馨的这一幕,7岁的小孙女乖巧的自己换上了新鞋子,因为爷爷奶奶说好要骑电动车带她出门买东西。然而,这段视频却是三人留在家里最后的影像。事发后,孩子妈妈一直反复观看,因为没人能想到就在几十分钟后,一场灾祸竟突然降临到这幸福的祖孙三人身上。
当天中午十点多,正在单位加班的郑女士和丈夫张先生突然接到村里大队打来的电话,“就跟我们说你们家人出车祸了,因为他也没多说,我们就以为可能严重的就是骨折,但是我没有想到会是说,人都当场没了。”
爷爷奶奶给小孙女腾出的新房间,事发不久前才刚刚刷好粉嫩的颜色,孩子还没来得及住上。家里的宠物小狗一直在翘首期盼,却再也等不回它最亲的小主人。曾经家里其乐融融的祖孙三代五口人,如今只剩下悲痛的小夫妻两人,一瞬间失去父母,失去孩子,他们的天都塌了。
“我爸还有两年退休,还幻想着退休完了去哪玩。我闺女才7岁,刚上一年级,相当于把我的希望一下给我毁了。”
张先生的姐姐也在得知父母遭遇车祸的事发当天,就从杭州赶回北京,但是因为打击太大,她每晚只能睡上次两三个小时,根本无法安眠。
如今,一家人的生活秩序完全被打破,除了失去亲人十分悲痛以外,对于肇事司机所在的企业,他们则表示失望。“他们就是一句话,说我们肯定会负责到底,但是具体怎么负责,没有任何行动,丧葬费还是交警队那边跟他们沟通的。他们那么大公司,可能这三条命在他们那就是钱的问题。但是对我们家属来说,就是我家三代全毁了。”张先生说,事发后他们找到肇事司机的公司,但双方并未就赔偿达成方案。受害者家属向记者表示,除丧葬费以外,他们没有收到肇事方的其它任何经济赔偿。
法律解释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怀向阳表示,本案可以分刑事和民事两步走。
刑事流程是指由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决结果是有罪无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刑事流程中,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刑事程序和民事赔偿程序合并审理,判决如何进行民事赔偿。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判决之后,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怀律师表示,本案中司机陈某为公司司机,车辆为公司车辆,司机驾车系为公司车辆年检,故其驾车外出行为为职务行为,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也是职务行为引起,故司机所在公司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家属可以将公司、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害者家属可要求的合理合法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来源:BRTV新闻(记者:张新蕾 闫博)
编辑:霍天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