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一起关于车祸特别的案例。为什么说他特别呢?因为他撞完人之后,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把伤者藏进厕所里,最终导致伤者死亡。
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
肇事者邢某家住湖北阳新县,是一名做肉类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2月26日凌晨3时,邢某开着三轮货车前往当地屠宰场拉猪肉,中途不小心和路上的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邢某下车后发现周某躺在地上,当时并没有死亡。
咱也不知道邢某怎么想的,没有选择报警。反而看四下无人,将周某抱上车拉走,藏在自己废弃老宅的厕所里。
然而淡定的邢某继续去屠宰场拉猪肉。在4点50分左右, 邢某拉完猪肉还返回老宅察看周某,发现周某没有什么动静,他又驾车把猪肉运送到店中售卖。
邢某卖完猪肉后再次回到老宅,这次发现周某已经死亡。这次的邢某有些慌了,把事情告诉了家中的妻子。在当天下午5点左右,在妻子陪同下,邢某投案自首。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符合闭合性胸腹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看到这里有网友会怀疑他这是图什么呢,为什么撞人的时候不报警,最后又自首,这不自作自受。
自首后的邢某经过调查,在此案前,邢某还发生过两次交通事故,致使3人死亡,已经赔偿过200多万元。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邢某为什么不报警了,赔怕了。这真是“天选之子”,啥条件经得起这样来。让邢某想不到的是,他这次的罪名更严重。
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邢某夜间行车未降低车速,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一审期间,邢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75万元获得谅解。法院认为,邢某主动投案是自首,而且已经赔偿受害人家属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邢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不服的邢某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网友们表示不理解,故意杀人才判十年,有点太轻了。
邢某几百万也没能买到教训,最终由于自己的无知,换来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起案件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积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