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洪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洪洞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课堂进法庭”活动,邀请30余名学生走进法庭,现场观摩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庭审,通过“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筑牢反诈“防火墙”。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个人名下7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资金结算,获利2000元。公诉人出示了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认罚,详细供述犯罪经过,深刻悔罪并表示接受法律制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公诉人依法出庭指控犯罪,审判长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开展了法庭调查。

以案释法

最后,公诉人对被告人刘某进行训诫,并对旁听学生进行释法说理,清晰呈现刘某犯罪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公诉人表示银行卡、手机卡、网络账号均属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随意出售、出租个人账户,不仅可能沦为犯罪工具,更会让自己成为“帮凶”,请务必树立信息保护意识,对索要账户、密码的行为保持警惕。网络犯罪团伙常以“兼职刷单”“游戏代练”等名义诱导青少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面对“轻松获利”的诱惑,务必坚守法律底线,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最后,法庭当庭作出宣判。


“没想到出借一张银行卡就可能成为犯罪‘帮凶’!”“原来不经意的行为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深受震撼,表示此次活动以真实案例为教材,让学生直观认识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隐蔽性和危害性,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来源:洪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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