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近年来,田林县通过优化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打防并重等方式实现林业执法办案质量、办案水平、办案效能“三提升”,切实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2024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99.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4.39%,森林面积638万亩,森林覆盖率77%,森林资源形势总体安全稳定。

优化执法力量,提升办案质量。逐一梳理职责职能和执法事项,厘清执法范围和边界,将林政资源、检疫、种苗等执法力量整合设立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法律赋予的林业行政处罚权集中归并,委托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创新建立“一带三”管理机制,由大队长带好各执法中队人员、林业站人员和生态护林员3支队伍,开展辖区内各项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紧跟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要求,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自学”相结合方式及时更新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库,从案件事实、证据固定、办理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综合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适用不当、执法标准不当等发生。同时,每年组织在职在编职工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要求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达100%。鼓励、抽调持有林业执法资格的人员下沉各中队,分片区协助做好执法工作,形成强大执法合力。2024年,调整充实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人员28人/次,划分执法片区7个,选聘生态护林员2834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4期,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人员81人,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有效增强。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构建公检法和乡镇综合执法等多方协作体系,严格落实“林长+林业局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积极实施“林长+N(天上卫星、空中无人机、地上人工)”巡查执法模式,定期互通情况,互相行动配合,推动行刑衔接和涉林刑事案件的快处、快捕、快侦工作,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案件鉴定报告,避免涉案人员对林业部门既当守门员又当裁判员质疑。坚持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自查“过筛”制度,定期组织执法骨干和法制人员常态化开展“横向”交叉评查活动。严格按照《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法,通过细化法定自由裁量权,控制和缩小“讨价还价”的空间,并将林业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增强林业执法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4年,“人情案”“态度案”等情形得到有效控制,全县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案件523起,报送集中评查案卷122份。开展部门联合执法6次,林业专项执法3次;向森林公安局移交涉林信息、线索、案件37条,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835起,案件办结率达96%,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打防并重,提升办案效能。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基层日常巡查、专项重点打击、案后政策法规教育等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林业专项行动,依托森林资源管理数据库和资源档案信息平台,对多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实行一张图资源管理模式,滥砍盗伐、涉林地管理、森林督查、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实现动态监管,形成林业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闭环效应”。充分利用上级下发的违法图斑,畅通生态护林员举报渠道,把发现涉林案件纳入到防火巡查工作中,监督各乡镇做好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上报涉林案件。组织执法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各项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对接公检法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探索推动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聚焦重点普法人群,结合县域案件办理实际情况,以案释法,多方位对辖区内案件易发区精准普法。2024年以来,发动生态护林员开展森林资源日常巡查35.69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672人次,完成2024年森林图斑核查1324个,收缴罚没款171.71万元,国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面积从2023年的4563公顷减少至2024年的2234公顷,有效保护区域森林资源安全。(黄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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