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广辉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强力威慑和释法明理下,拖欠的案件尾款被顺利追回,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

2021年8月,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在承建工程项目中系分包关系,原告按照约定将第一笔工程款40余万元打给被告,被告给工人结算了第一笔款项,随后便单方违约,停止施工,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新区法院。新区法院于2024年12月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张某工程款及各项利息等20余万元。之后,被执行人赵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期,原告张某向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新区法院执行局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赵某一直未理睬,并玩起了“失踪”游戏。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赵某,赵某均称自己在外地积极筹钱,钱筹够了就回去。办案法官未轻信其托词,一直积极查找线索。在赵某声称已经搬走的长春某小区,法官向门卫打听赵某的消息,门卫告诉法官,这个叫赵某的人经常有快递放在门卫处,并且都能及时取走,应该就在这里居住。得到确切消息后,法官立即给赵某打电话要求其到法院,并告知其如果不配合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担心自己受到处罚,赵某终于来到了法院。

到院后,赵某一开始称自己目前经济很困难,不然也不会躲起来。办案法官情理并用,既讲明了若不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也告知其因为长期拖欠欠款已经对朋友张某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赵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真心体谅到了朋友的难处,终于决定不再逃避执行,并现场直接履行了10万元人民币的还款义务,同时与张某协商一致,就后续款项,双方签订了还款计划。至此,一起朋友间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平息。

收到欠款后,申请人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非常感谢执行局的办案法官和干警,你们用专业、负责的工作态度,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经济困境,也让赵某正视问题,化解了冰冻的兄弟感情,再次感谢你们!”

初审:广辉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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