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六号检察建议、十一号检察建议”,提升公众对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筑牢全社会金融风险防线,2025年5月15日,在第16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光泽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新华都广场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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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宣传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热情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耐心地讲解各类经济犯罪的特点、手段以及防范方法。深入宣传防范经济犯罪实用技巧,“零距离”向群众普及打防涉经济犯罪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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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聚焦
此次活动聚焦非法集资、网络传销、保险诈骗、虚开发票等当前高发的经济犯罪类型。在讲解非法集资时,干警结合实际案例,剖析犯罪分子如何利用“高息回报”“项目投资”等幌子,诱使群众上当受骗,提醒大家切勿贪图一时的非法利益,而忽视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针对网络传销,干警们详细介绍了其借助互联网进行隐蔽式传播的特点,以及如何通过分析“拉人头”“层级返利”等模式来识别传销陷阱。在保险诈骗方面,讲解了犯罪分子虚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等常见骗保手段,让群众明白保险的真正意义是保障而非骗取钱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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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我明明都没有绑定银行卡,他为什么能直接把钱打进我的卡里?”“为什么我会收到成为催收联络人的短信?我都不认识他们。”面对群众的疑惑,检察干警一一进行专业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一位大爷感慨道:“以前总是接到一些奇怪的电话,说投资能赚大钱,我心里一直有点动摇,今天听了你们的讲解,才知道这都是骗人的,以后再也不会上当了,遇到类似情况就知道怎么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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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2020年以来,被告人黄某先后注册成立了多家畜牧养殖公司,以认养跑山鸡、奶山羊及认种葡萄树为噱头,向社会公众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收取的集资款除部分用于返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支付利息、以及种养殖基地运营费用外,其他均用于个人消费挥霍。涉案金额7400余万元。
2024 年11月5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黄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下一步,光泽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强大合力;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图丨落英缤纷
编辑:黄婧文、吴思梦
副总编辑:吴劭萍
总编辑:吴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