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一拖再拖!实在没办法了才找你们。”某公司会议室,贺兰法院德胜人民法庭正在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理一起案件,该案件涉及园区某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选择将法庭“搬到”企业现场,不仅免去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奔波,也为企业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域、巩固一片的效果。


退休在家的老赵被返聘担任财务会计,双方约定月薪4000元。但自2024年起,公司频繁出现延迟发放工资情况,至10月底累计拖欠工资一万余元。期间公司股东变更,新股东以“退休人员无需缴社保”为由,在工资计算上与老赵产生分歧。考虑到该案工资计算账目不清,需要实地查阅相关证据,同时也为了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承办法官决定依托“共享法庭”,到该公司住所地巡回审理该案。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逐项比对公司考勤记录,查阅公司支付账目,核算应付薪酬金额。当公司代表提出“日薪计算应扣除社保补贴”时,法官当即指出劳务关系中的社保补贴本质是工资组成部分,告知该公司应主动履行劳务报酬支付义务,指出退休返聘虽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中约定的报酬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通过深入剖析类似案例向当事人双方以案释法,提醒该公司老赵已按照约定提供劳务,公司应足额支付其劳务报酬,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厘清薪酬争议,最终该公司当场履行老赵工资一万余元,原告当庭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贺兰法院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人民法院,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

来源:贺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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