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提出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什么?毫无疑问,是首先得有法可依,其次就是执法者要知法,要能够做到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责。如果执法者不知法,又何谈依法?

最近引爆舆论的山东青岛行人保持安全距离案乌龙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做普法宣传,竟然不知道法律中没有要求行人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这样的普法,正面作用起不到,反而降低司法公信力。

现在网上有曝光一起案例,我认为也是执法者不知法的典型案例。据鲁网报道,近日,安徽的江先生发布寻母的短视频,被当地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因为江先生的行为“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



“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这是一种很荒唐的说法。江先生发布寻母视频,如果是真实的,警方就应该积极作为,帮助他寻找母亲;如果不是真实的,那就依法进行处罚。

那么,江先生发布寻母视频,是否是真实的呢?不得而知。江先生发布的视频里,说自己母亲被“2019年被XX骗走后至今没有任何消息,请求好心人帮忙转发”,仅从视频无法判断其内容是否属实。

既然警方找上门来,是不是说明警方能认定江先生发布寻母视频是假的呢?至少从警方发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里看不出来。后来警方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说的:

“他父母离婚了,郑某某我们能联系上,不是其网上所称的被骗走了。我们下一步会再去找他(发布者),现在什么年代了,咋能还有那种(被骗)现象。”

从警方所说的来看,警方知道江先生母亲不是被骗走的,但是仍看不出江先生是否知道其母亲并非被骗走的实际情况。



也就是说,从警方的信息看,只能确定警方知道江先生母亲不是被骗走的,但是不能确定江先生也知道这个情况。

因此,江先生发布寻母视频,是真是假,是不得而知的。这一点警方应该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认定江先生的行为是不是存在错误。

这无非两种情况:

一是江先生不知道实际情况,就是以为自己的母亲被人骗走了,这种情况下,江先生发布寻母视频,就没有任何问题,即江先生不违反法律;

二是江先生明知道自己母亲不是被骗走的,还故意发布寻母视频说自己母亲被人骗走,这种情况下,江先生涉嫌造谣,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警方可以依法处理,是处罚还是免于处罚,都行。



可是,警方没有证明江先生知道自己母亲并非被骗走,至少没有这样说明,而是说江先生发布寻母视频“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这种说法就不合适了,这是很荒唐的说法。

什么叫“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呢?如果江先生确实以为自己母亲是被骗走的,他不能够发视频寻找母亲吗?他发视频寻找母亲给哪个部门人员制造压力了呢?给警方制造压力了吗?

如果江先生母亲确实被骗走,警方应该自加压力,江先生的视频也确实能够让警方感到压力。但是,这都是警方应该做的,感到压力就对了。

如果警方能判定江先生知道自己母亲并非被骗还这样发视频,直接依法处理就行了,谈不上什么“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

如果警方不能够判定江先生是否知道自己母亲并非被骗,那就把真实情况告诉江先生,让他删除视频就行了,这也谈不上“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更不应该给江先生送个《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其是“违法行为人”。



既然认定江先生是“违法行为人”,那就要指出江先生违反了哪条法律。可是警方根本没有指出来,警方说的“企图给相关部门人员制造压力”法律中又没有,所以这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这件事,我认为很荒唐,反映出某些执法者自己就不懂法的现实情况。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