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理由层出不穷
不变的是酒驾后的代价
通过下面的几起案例
警示广大驾驶人
拒绝酒驾 切勿心存侥幸
01
中午饮酒晚上被查
4月23日,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对一辆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卢某称:当天中午吃饭时在家喝了4两左右米酒,晚上出门买东西,想着酒是中午喝的,已经休息好久,应该没什么事了,便骑车出行,买完东西返程途中被民警查获。
最后,民警依法对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扣留6个月的处罚。
02
“喝得不多应该没事”
4月22日,百色市西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西林县城鲤城路对一辆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罗某称,当晚在乡下与工人吃饭时,因为天气炎热,就喝了一罐啤酒。20时许晚饭结束后,觉得喝得不多,便大胆地驾车送工友到县城某小区,然后去外滩路购买农药,途中被民警查获。
最后,交管部门依法对罗某予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03
第二天早上以为酒气散了
4月21日,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八达镇那卡村路段对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驾驶人韦某称,前一晚与几位朋友在饭店吃饭时喝了12罐啤酒,第二天早上以为酒气散了,于是驾驶货车前往工地做工,没想途中被民警查出酒驾。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韦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予以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关于酒驾,这些认识误区需警醒
误区一>>
药品、保健品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一些人认为,只要没饮酒,服用药品、保健品等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其实不然,只要摄入任何含有酒精的物品,并达到相关标准,都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误区二>>
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车不算酒驾。一些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属于酒驾。实际上,不管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仍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三>>
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有的人觉得自己酒量好,休息一会儿即可驾车。事实上,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误区四>>
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就能开车。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误区五>>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误区六>>
服用醒酒药后即可开车。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交警提示
饮酒后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极易引发事故。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查酒驾法规不容情。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