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店长本应肩负起门店运营的重任,但却为了满足个人私欲监守自盗,将本属于门店的营业额装进自己的兜里……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被告吴某为长春市某连锁超市宽城某分店的店长,负责门店货物申请、售卖、价格调整、运营和人员管理工作。在长期工作中,吴某发现超市内部使用的系统与超市线上小程序售卖平台衔接存在漏洞。
于是,吴某便利用此漏洞,频繁将大量猪精排、牛肋条等货品出售给他人,却将部分货款据为己有。一开始是小数额,没引起注意,随着时间推移,漏洞越来越大,涉案金额竟高达55万余元。超市的生意很好,但销售额却大幅下降,觉察异样后,总部随即展开调查,吴某的罪行很快败露,被诉至法院。
该案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宣判后,超市管理层激动不已,握着法官的手说:“太感谢法院了!这判决给我们吃了颗定心丸,让我们有信心重新把超市经营好。”近日,该超市新的管理团队进驻,迅速调整管理策略,加强内部监管,超市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来源:宽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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