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港口区人民法院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执行局局长定期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事项

执行案件进展、执行事项情况等。

二、接待人员

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执行法官。

三、接待时间

从2025年5月13日起,每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为执行局局长接待,下午为执行法官接待,如执行局局长因其他工作无法接待,则由执行法官接待。

四、接待地点

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

五、来访须知

来访群众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进行登记、排序和等候接待,遵守接待秩序,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待。

港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

文 | 执行局

编 | 童 瑶

审 | 彭建军

签 | 徐毅飞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