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港口区人民法院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执行局局长定期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事项
执行案件进展、执行事项情况等。
二、接待人员
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执行法官。
三、接待时间
从2025年5月13日起,每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为执行局局长接待,下午为执行法官接待,如执行局局长因其他工作无法接待,则由执行法官接待。
四、接待地点
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
五、来访须知
来访群众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进行登记、排序和等候接待,遵守接待秩序,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待。
港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
文 | 执行局
编 | 童 瑶
审 | 彭建军
签 | 徐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