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3月19日曝光大冈镇农民街小区违建乱象以来,时隔近两月,居民翘首以盼的整改仍未见实质性进展。这座紧邻学校、人口密集的老旧小区,20余处违建如"毒瘤"般盘踞巷道,不仅破坏居住环境,更将消防通道挤压成"肠梗阻",令居民陷入"火烧眉毛"的恐慌。
违建成灾:从"第一座"到"毒瘤群"
2004年10月,原大冈镇村建办书记陈某某的默许,让第一座违建房在小区通道破土动工。此后,违建之风如决堤洪水,从零星搭建演变为成片蔓延。如今,20余处违建横跨巷道,最窄处仅容一人身体通过,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完全无法通行。居民们悲愤地表示:"这些违建不是一天建成的,而是二十年间管理部门的纵容让违法者有恃无恐。"
值得警惕的是,违建不仅侵占公共空间,更衍生出安全隐患。今年2月26日,大冈镇政府门前突发火灾,虽未造成重大伤亡,但已引发全镇震动。居民们质疑:若火灾发生在农民街小区,被违建堵塞的消防通道将如何保障救援?这与《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的"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形成尖锐冲突。更有大冈镇相关部门表示说:“大冈农民街小区是乡村小区不存在有消防通道”。对于这种信口开河的说法小区居民根本就不买账,该不该有消防通道,居民们认为必须要拿出区一级的消防管理权威部门的认定书面文件才能让人信服。
"存量违章建设":监管部门的"挡箭牌"
面对居民的强烈诉求,大冈镇卧龙社区在回复中抛出"存量违章建设"概念,称违建存在二十年,需多部门会商处理。这一说法引发法律界质疑:根据《城乡规划法》,违建认定与存续时间无关,只要未取得合法手续即属违法。即便存在历史遗留因素,也应依法分类处置,而非放任其威胁公共安全。
地方政策悬空:盐都区"存量治理"成空谈
盐都区2023年出台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消化存量违建",但在农民街小区问题上却陷入"只说不做"的怪圈。存量违建若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公共安全,应依法拆除而非"会商拖延"。反观大冈镇,违建不仅未被拆除,甚至出现"以存量之名行合法化之实"的倾向,这与《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居民提供的证据显示,部分违建存在超面积建设、改变土地用途等多重违法情形,但镇政府始终未启动强制拆除程序。而回复是:“在确保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拟考虑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角度出发”。按照这种逻辑就是;依法拆除违章建设就对社会产生不稳定了,违章建设成灾,威胁公共安全隐患的存在就稳定了。这种"选择性执法"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或利益输送?值得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
居民诉求:不要"狼来了"的空头承诺
"我们不要解释,只要安全!"居民们的呼声振聋发聩。他们要求:1. 立即启动违建拆除程序,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3. 建立违建治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然而,镇政府的回应却令人心寒。卧龙社区工作人员郭某、王某某在电话中称"信访人不合理诉求影响发展环境",这种将民生问题政治化的表述,暴露出基层治理的官僚化倾向。更讽刺的是,盐都区城管局2023年曾开展违建治理培训,强调"早发现、早拆除",但在农民街小区问题上,这些承诺沦为一纸空文。
警示:莫让"存量"成为"定时炸弹"
所谓"存量违章建设"并非法律术语,地方政府以此为由推诿责任,实质是规避法定职责。根据《行政强制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行政机关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险,而非等待"会商"。城市规划中也强调,违建不仅破坏城市肌理,更可能成为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责。当前,盐都区正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农民街小区的违建治理本应成为改善民生的突破口。然而,镇政府的不作为让居民对"改造计划"的落实产生疑虑。若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所谓的"惠民工程"恐将沦为纸上谈兵。
生命通道不容"打折"
大冈镇农民街小区的违建乱象,是基层治理失序的缩影。当"存量"成为懒政的借口,当"会商"替代了雷厉风行的行动,居民的安全感正在被蚕食。希望盐都区政府有必要立即介入,依法拆除违建,还居民一条畅通的"生命通道"。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应彻查违建背后的利益链条,让失职者付出代价。唯有如此,才能重建政府公信力,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