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规费都由捞家交给猪油仔,谁不听他的,就是跟我雷洛过不去。”

——五亿探长雷洛传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必将对你凝望。

在香港电影中,有个高频词经常出现,叫“保护费”。百科中对保护费一词的解释为:

是指黑帮的一种勒索行为,常见于买卖活动集中地如商场、商业中心和小贩中心里。

曹先生是一名在街头摆摊的小贩,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遇到收保护费的。

和电视剧中收保护费只要钱的小混混不同,这名自称是城管手下的人,上来就要一条“芙蓉王”香烟。



作为底层小摊小贩,曹先生自然不敢多问什么,为了生存,只能选择息事宁人。毕竟对方在收香烟前就放下狠话:“否则的话别想在这里摆摊!”

对方还称,收这些烟都是打点城管关系的。

不得不承认,“关系”确实是个好东西,意思意思你们就有关系了;执迷不悟不开窍,那不好意思,他们就要让你好好知道“关系”这两个字怎么写。

收香烟的人很聪明,为了规避风险,特地将这个行为定性为“代收管理费”。一条芙蓉王240元,每个月一天,看起来不是多大的数字。

可小摊贩们每天的营业额才多少,一个月240,一年就接近三千。那么多摊贩,有多少油水可想而知。



终于,忍无可忍,他决定举报对方。

到这里,有意思的一幕出现了,城管方面说,调查组初步核实,该人员和执法局无关。

没曝光,就必须要按月给烟;曝光了,就是没关系。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怎么能不信,人家都说没关系了,你还要怎么样,你这分明就是自己交的,怪不得别人,要怪就怪你胆子小,当初为什么要给烟。

不过到这一步,也很简单,既然和城管没关系,那证明就是私人行为。按照法律条文来说,这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凡事就怕认真,一旦认真起来也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果然经过再次调查,事情水落石出:

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摊贩,向其他夜市商贩收取香烟,已对袁某某停职调查,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



好一个从严从快,之前收了那么久,毫无反应,如果不说我们还真以为是睡着了。现在一曝光出来,马上从睡梦中醒来,怎么能不“从严从快”呢!

问题是,这个袁某某敢这么做,究竟是谁给他的底气?他这行为摆明了就是典型的吃拿卡要,严格意义上来说,和敲诈勒索没有区别,结果通报中连个全名都不提,这恐怕有点说不过去吧?

还有那所谓的停职,处理是不是太轻了?不提全名,只是简单的停职,我们只能恶意猜测,这难不成是等风头过去了,为他后面复出做铺垫?

这样的人,如果复出了,后面能保证他不继续犯事吗?如果他后面恢复职务了,对当初举报自己的摊贩进行打击报复,这个后果应当由谁来承担?

商人怕领导,领导怕热搜。

“你这叫求我办事?你就拿这个考验干部?”



之前某地城管就被曝出过类似的离谱操作,大摇大摆走进渔具店,上起来就伸手在商家要钱,店家给了根上千块的鱼竿还不行,只能卑微地跑去又买了两条近千元的香烟。

哪怕这样了,还是嫌商家“不懂事”,明里暗里还在向店家暗示,要弄个5000块钱的红包。

人家做小本生意的,一个月去掉房租水电等开支,才赚多少钱,结果动不动就是几千几千的要。



这哪是做生意,这分明就是ATM取款机。不过比取款机高级的是,这个不仅能拿到钱,还能拿到烟,拿到很多值钱的东西。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

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从人类的本性来看,其实也没有什么善和恶之分,归根结底都是自私和贪婪。

贪婪是生而为人自带的本能,如果有人宣扬自己从不贪婪,那只能说这个人虚伪至极。

损己利人,是圣人,万中无一。

不损人而利己,是本分的普通人。

损公肥私或损人利己,是奸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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