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名城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举报东城区新建的金乡县人民医院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
网友称自2025年1月起,其便在东城区新建的金乡县人民医院项目从事泥瓦工(具体为建筑内装墙面工作),与项目承建商中国能建集团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约定工资按日计薪,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然而,自2025年2月起,被投诉单位开始拖欠工资。截至2025年5月9日,累计拖欠该网友工资约13600元。虽经多次讨要,已发放7000元,但剩余部分至今仍未发放。
据网友反映,讨薪期间多次向项目经理催要工资,对方却以“建设单位未付款”“工程验收不合格”等理由进行推诿。我国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也强调,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此外,《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还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网友希望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表示如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可随时与其联系。
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受理金乡县政府,暂无公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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