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闹得沸沸扬扬的“青岛行人转身相撞案”果然反转了。

据最新报道,事情不是最近发生的,而是发生在2023年5月19日。案中王某也不是男子,而是一名“29岁女性”,事发时原告刘某“缓慢转身站住”,被告“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将原告撞倒”。这一摔,也是让老人的右股骨颈发生了创伤性的骨折,构成了十级伤残。



之后,法院受理了此案,双方也决定协商解决此事,法院便从中帮助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的调解之后,赔偿金额也是由原来的18万元降到了7万元,赔偿方式是分期付款。撞倒老人的那名女子同意了这个赔偿金额后不久,双方便签署了相关的调解协议,法院也给她们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该法院还发布了一段录像视频,与该官员的描述一致。

在视频中,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委会的专职委员郭委员表示:对于法院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在此诚恳的道歉。

该回应引发了更大的质疑。许多人怀疑,普法节目中公布的示意图和后来“辟谣”时放的视频,到底哪个才反映真实的案发现场?



有的网友说,原先节目中可是有张图的,前方接电话的是一名年长的女性,后面行走的是一个男士。怎么后来变成两个女的了。难道韩法官不仅法律水平不高,眼神还不好,连男女都分不清?

有的网友提出质疑,“这和描述的完全是两个版本啊!”“这个视频是案件原视频?还是舆论发酵后最近拍的?”“两年了,视频还保存呢。”还有的网友直截了当地问,“这是本案件的视频吗?”更有懂法的网友说,“要是按这个视频,并不是前方行人突然回头撞向后方行人,而是后方行人未注意观察撞倒前方行人,后方行人应该负全责,咋还法庭调解,赔7万呢, 请上级法院直接处理该法官,直接撞倒老人,一共18万才赔7万合理吗?”。



也有所谓的内部人士说这件事的起因大概是青岛李沧区法院为了宣传其“案件调解”的政绩而作的一期普法栏目。为了更生动地体现法院的“耐心工作”,对案情添油加醋,过度解读,硬生生把一个情节简单清晰、黑白对错分明的案子编成了曲折离奇、违背人情常理的奇案。

种种说法,不一而足,总的感觉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反而更乱了。

不过,估计最后就是按此定调了,没看央妈都出来说话了。

想起《水浒传》中的一件事,李逵斧劈小衙内。



李逵是水泊梁山第一狠人,也是宋江第一心腹,动不动就抽出两把板斧乱砍一气。有个叫韩伯龙的好汉,已经联系好了要上梁山,因为宋江病了,暂时住在朱贵的酒店里,在村中卖酒,遇上李逵这个煞星,莫名其妙,“见李逵手起,望面门上只一斧,肐瘩地砍着。可怜韩伯龙做了半世强人,死在李逵之手。”后来宋江想赚朱仝上山,就让李逵把小衙内杀了,朱仝自是大怒,要和李逵拼个你死我活。

李逵大怒道:“教你咬我鸟!晁、宋二位哥哥将令,干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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