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病区集中在神经科、心血管科、普外科、骨科、血液科、呼吸科、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弱、对陪护服务需求较大的病区,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试点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护理员应统一纳入医院人员培训和管理,逐步接受规范培训,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9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总工会联合主办的庆“5·12”国际护士节暨“广州好医护之羊城护理之星”“广州好医护之广州好护士”主题分享会在广州报业文化中心举行。在活动现场,广州市医疗机构住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启动,32家试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11个区,69个试点病区提供近4000张床位。

产科、儿科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带来的医疗照护需求,广州市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在活动现场正式启动。32家试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11个区,涉及69个试点病区、近4000张床位。

记者查阅试点医疗机构及具体病区名单发现,试点病区集中在神经科、心血管科、普外科、骨科、血液科、呼吸科、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弱、对陪护服务需求较大的病区。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日前印发的《广州市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各试点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坚持在配齐配足试点病区护士和医疗护理员的前提下成熟一个、开放一个,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工作方案》还提出,探索建立患者住院“免陪照护”服务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医疗护理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100%。到2027年底,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免陪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模式,逐步扩大“免陪照护”服务范围。

不根据《工作方案》,“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护理员应统一纳入医院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试点医疗机构试点病区的医疗护理员应逐步接受规范培训,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医疗护理员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的绩效激励和职业晋级机制。

《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要求,落实“免陪照护”服务价格,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并按规定承担相关服务费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由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员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标准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码标价,由患者或其家属与陪护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并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费用由陪护服务机构收取;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通过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将现有险种进行升级优化,覆盖“免陪照护”服务的相关费用。

试点医院:提升医疗护理员服务技能和质量

“老百姓能不能放心去请医疗护理员?”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护理部主任王灵晓介绍,该院在去年底开始在院内的骨科病区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时,首先考虑到的是这一点。“要提升医疗护理员服务技能和质量,群众才能放心。我们参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规范化培训,根据既往对护士分层级管理经验,制定了医疗护理员课程,采用情景教育的方式进行培训。我们还建立了责任护士、护理组长、护士长组成的质控体系,检验护理员有没有落实我们为患者建立的照护清单以及落实的效果如何。”

王灵晓表示,医疗护理员还可以为护理决策提供依据:“我们要求护理员留意患者的食量,因为患者的食欲会影响营养状况。目前我们的护士很难做到具体盯着每一个患者的进食情况,护理员就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文/伍仞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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