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校园餐”顽瘴痼疾,推动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十条措施》(川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措施》)。
今天,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静做客直播间,就《措施》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跟川川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主持人
请您简要介绍下,《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石 静:好的,主持人。2024年4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并把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整治项目之一。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园餐”管理的要求,教育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措施》,2025年1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主持人
《措施》主要包含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石 静:《措施》结合我省实际,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把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全面从严治校,真正把中小学校“校园餐”办好管好,让师生、家长和社会满意,从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坚持公益属性、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激励和培训、强化智慧监管、推行师生同餐、强化监督约束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
主持人
请您再介绍一下《措施》有哪些特色亮点?
石 静:《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特色亮点。
一是压实“校园餐”治理各方责任,完善齐抓共管体系。《措施》进一步明确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中小学校主体责任。构建“向下负责、向上问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向下对辖区和学校负责,向上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各方责任落实。
二是明确全流程管理措施,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坚持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进一步加强膳食经费、供餐运营、食材采购、智慧监管等管理措施。通过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奖惩制度,推行师生同餐等举措,推动“校园餐”治理常态长效。
三是强化信息化技术运用,建立严密高效监督格局。明确开展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提出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强化线上监管、智能管理、监测预警等。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审计财会监督协同贯通,加强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校园餐”条件保障,提高食堂管理水平。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食堂标准化建设、维修改造、食材抽检等方面的经费保障,严禁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用于非“校园餐”支出,强化经费保障;出台食堂人员激励政策,鼓励学校优先聘用有意愿有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从事食堂工作,分级分层分类开展人员培训,强化人员保障。
主持人
《措施》出台后,教育厅是如何落实的?重点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石 静:为推进《措施》落地见效,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省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措施》,采取“一图读懂”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教育厅利用四川教育发布、川观新闻等平台,对《措施》内容进行宣传,并做出工作提示,督促各地及时开展专题研究。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将《措施》作为培训重点内容。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督促各地依托属地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餐”专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处置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
三是抓好政策落实。结合《措施》具体内容,研究制定规范家长陪餐、食材验收等工作的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措施》落实的督促指导。
主持人
教育厅就提升“校园餐”监督质效采取了哪些举措?
石 静:我们着力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校园餐”监督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督。会同省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省级部门开展“校园餐”专项督查,强化政策指导,深挖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督学监督。充分发挥督导机构的职责作用,推动全省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开展“校园餐”督导,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学校强化问题整改,逐项过关,推动“校园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是强化师生监督。多种形式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畅通师生意见反映和投诉渠道,定期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四是强化家长监督。督促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日常监督、随机进校检查、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等方式,监督发现问题。坚持因地制宜、自愿参与、平稳推进原则,推行中小学校家长陪餐,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和家长诉求等情况,通过家长自主申请、学校有序组织参与陪餐,监督学校菜品质量和食堂卫生状况,查看招标采购、食堂财务等信息公开内容,对供餐质量作出评价,多方听取家长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家长关切。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推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人员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直播访谈中
石静就网友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网友 @陌上花开
请问中小学校“校园餐”工作中,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石 静:感谢这位网友朋友的关注提问,我将从四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各级各部门及学校在“校园餐”工作中的职责。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对“校园餐”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落实。
二是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食材采购、餐食供应以及校外供餐单位确定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三是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学校伙食费标准的指导;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财政部门加强膳食经费监管,发现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直供学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肉类产品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审计部门适时对“校园餐”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大数据管理部门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归集、共享涉校园食品安全相关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开展公示、信用评价,为联合惩戒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撑。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校长负责制。
网友 @半城烟沙
请问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自主经营”如何界定?
石 静: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校长作为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二是食堂管理人员为学校教职员工;三是食堂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四是食堂大宗食材由学校按程序自行(或联合)采购或者政府有关部门集中采购;五是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
网友 @炊烟
在“校园餐”监管方面,对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力度是保持一致吗?
石 静:是的,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在“校园餐”管理这块工作方面都要严格执行《措施》,我们历来对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校园餐”监管力度是保持一致的。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均应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均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
网友 @风中的信使
请问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管理有哪些要求?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哪些?是如何确定的?
石 静:首先,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学校食堂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保证购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新鲜蔬菜、水果、干货等原辅材料,比照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方式,可由县级有关部门或学校作为采购人集中带量采购。
其次,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验收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中小学校应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定期轮换查验人员。查验人员由食品安全员、食堂管理人员、厨师等两种以上不同身份的人员构成。查验人员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轮换一次,有条件的学校加大轮换频次。
再次,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者、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供应者以及校园内其他食品经营者等市场主体。
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须通过招投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依法依规确定,不得直接指定。
网友 @小雏菊的天空
如何保障膳食经费专款专用?每学期会进行公示吗?
石 静:关于膳食经费管理,我们要求学校设置专(兼)职财务人员或者片区、多校共派财务人员,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并实行专账核算,确保食堂的每一笔收支都有明确的记录和规范的管理。同时,要求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不得用于基础建设、教职工福利、学校招待、平衡预算等非“校园餐”支出。另外,学校会定期对食堂的财务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让大家能够清楚地了解食堂资金的使用情况。
网友 @像鸟一样飞翔
学校午餐费用是学校自行规定吗,有统一的标准吗?孩子反映食堂伙食比前2年差,怎么解决这种情况呢?
石 静:中小学校饭菜价格标准应遵循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按学期或者按月结算,并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学校午餐费用标准因各地物价水平不同会存在一定差异。
目前,我们要求学校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分别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畅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学校伙食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整改,提升伙食质量。同时,要求学校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带量食谱,科学营养供餐。
网友 @热带雨林
是否将监管颗粒度细化到每一笔采购单和操作动作,比如:学校食材数字化追溯管理、智能抓拍违规操作等,真正做到看得见的放心食堂?
石 静:近年来,我们持续细化“校园餐”管理颗粒度,通过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对学校食堂食材验收及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师生就餐、食品留样、有害生物防制、人员晨检、数字培训、食材溯源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和监测预警,实现精细化管理到每一笔订单、每一个操作行为,切实让人民群众放心。
网友 @壁虎
“鼓励中小学校优先聘用有意愿有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从事中小学校食堂工作”具体是有哪些要求呢?
石 静:学校可以通过公示栏、班(团队)会、家长群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及时发布食堂用工需求。鼓励各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校学生家长担任学校食堂员工。参加应聘的家长须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这项工作各地都在积极推行,目前全省64.6%的中小学校招聘有家长在食堂工作。
比如,巴中市推行学生妈妈帮厨,学校饭菜质量更有保障,广大学生吃得舒心、全体家长放心,全市4171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中,学生妈妈就有1452人,占比34.81%。自贡市大安区引入学生家长作为“妈妈员工”,构建“家长—学校—部门—纪检”四方协同管理体系,系统性规范食材采购验收、菜品制作、监督评价等全流程,全区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中“妈妈员工”占比达23.8%,食堂满意度达96%。
网友 @怪兽
推行“师生同餐”有什么意义?请问“师生同餐”有哪些要求?
石 静:2019年,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购餐。本次推行“师生同餐”,是对同食堂购餐制度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师生同餐”可以促进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建立更平等、和谐、信任的师生关系。同时,教师也能参与监督,对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有助于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菜品质量。
推行“师生同餐”,要做到教师与学生同食材同质量、同菜品同价格就餐,全额缴纳餐费,不得侵占学生利益。教育厅将持续加强政策指导,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多途径监督、教师权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避免“师生同餐”成形式主义。
网友 @小鱼儿
文件中提到,要健全群众举报机制,全面推行“码上举报”,可以公开举报渠道和二维码吗?
石 静:目前,我们正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通过“码上举报”进校园等方式畅通师生家长举报渠道,要求各地各校将相关二维码公开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大家可以关注。
今年,教育厅已经把“码上举报”作为了“校园餐”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各校全面落实、规范运行,并将适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群众举报机制。
▌本文来源: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