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行驶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而且,还要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正常情况下来说,如果是后车追尾前车的话,后车就要负事故的全责了。
其实不仅仅是开车,走路的时候大家也应该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突发意外,因为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后者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2025年5月8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山东一老人走路时突然转身,结果与身后的行人相撞导致骨折。
事情发生在山东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为大家讲述了这一起经典的案例。
突然转身被撞伤导致骨折的老人是刘某,刘某在事后把后面撞的上的行人王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王某赔偿18万8000。
对于王某来说,这样的事情无异于飞来的横祸,从理论逻辑上来说,老人是自己撞到王某身上的,按我们普通人的想法,这应该是自己的过错导致的,怎么会赖到别人的身上呢?
更何况一张口就是18万8000,对于普通人来说,18万8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了,法官也是调取了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记录。
通过监控记录,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刘某在突然转身的时候,前面并没有什么突发状况,所以对这起事故存在较大的过错,应该是负主要责任。
而王某在走路的时候没有看到前方的情形,没有与前者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是事故的次要原因。
后来,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王某赔偿老人刘某7万多元,7万多,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不吃不喝也得攒两年吧。
两年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就这样赔给了别人,要说王某心里觉着不冤,那肯定是假的。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我们很多人都提了一个醒,无论是开车也好,骑电动车,摩托车也罢,包括走路的时候,都要与前面的人保持安全距离。
否则的话,就像王某一样,只因为和老人走的太近了,结果老人突然转身撞伤了,又要求赔偿18万8。
好在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只赔了7万多,这件事情被传到网上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山东一老人走路时突然转身与身后行人相撞导致骨折,行人赔偿7万元的事情,成为舆论的热点话题,引起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一位来自广东的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决呢,明明是老人自己突然转身造成的,又不是后者故意的。
按理说不是老人要负全部的责任吗,人与人之间又该如何保持安全距离呢?看看如今的景区,人山人海,是不是碰到了都要负责任呢?
一位来自河南的网友在评论区发出了灵魂拷问,请问什么样的距离才是安全距离?相信这个问题也是大家最关注的。
第二个问题,如果前者突然转身,后者及时闪开了,前者又倒地受伤了,和后者有没有关系,后者需不需要赔偿?
一位来自上海的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还是第一次听说行人走路还要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行的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从评论区的网友们的评论不难看出,大家对法院的判决还是存在疑惑的,首先,法院是以什么依据判决的,其次,这样的判决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