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阿毛
编辑丨历史国编辑部

台湾、朝鲜都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如今朝鲜半岛不论南北,都对这段历史同仇敌忾,称之为“日帝强占期”、“日帝暗黑期”、或者“倭政时代”。然而在台湾岛内,却居然反其道而行,民间对日本的殖民统治褒多过贬,有时甚至被扭曲为温馨的回忆。

蒋家军事统治的年代,起码将此时期称作“日据时代”,凸显日本强占台湾岛的事实。蒋氏失势之后,岛内后继的政权更加颠倒是非,将日据二字改为“日治”,竟认为日本人没有“强制占据”台湾,而是前来用心治理的明君。话说面临外来异族统治时,人们为求生存,自然不免虚与委蛇之言,然而日人离台早已超过一甲子,如今岛民尚且谄媚昔日的侵略者,实为世间少见。


日据时期,日人建台湾总督府,独揽岛内权限,乃其殖民统治的象征。上图为1919年于台北启用的总督府新厅舍。该建筑物至今仍是台湾领导人的办公之所。

笔者儿少时就对此现象甚感不解。询问身边长者,多说这是由于台湾人生性温和纯朴,面对日本人逆来顺受,不事反抗。下民既已臣服,上主遂寡屠戮,施政亦渐宽和,形成良性循环。反观朝鲜,则因民心剽悍,屡多抗争,迫使日人镇压,则成恶性循环。

但这是个漏洞百出的说辞,只能拿来哄小孩。1895年,日本初占台湾之际其实用兵甚重,酷惩逆反,并未多行宽仁之举。而清廷割台之前,岛上居民亦以轻佻好斗闻名,完全称不上“温和纯朴”。

当时的台湾不是一个平静和谐的务农之乡,反而更像美国西部片中的偏荒小镇,无法无天,充斥着决斗时的枪声。

台湾岛内的汉族大多是祖出福建漳州、泉州的闽南人,其次则是来自广东潮州、惠州等地的客家人。这些闽南、粤东地区原本就有民间械斗的不良风气,来到相对蛮荒的台湾开垦后,农地、水源等资源均比大陆匮乏,再与方言不同的异乡人隔村而邻,发生冲突时便经常动武解决。


清代民众争执情景。这若发生在台湾,很可能就会演变成械斗事件。

并且台湾的人口与耕地虽于清代开始稳定成长,但清廷对该岛的治理却十分消极。康熙于1683年攻下台湾时,本打算迁其民而弃其地,将整个岛卖还给荷兰东印度公司。

而荷兰人无意收购,朝廷内便争议了十个月之久才将台湾纳入版图,交由攻台重臣施琅治理。此前两年,吴三桂等人发动的三藩之乱才刚被平定,康熙担忧施琅亦在台湾坐大,或起反心,岛内驻兵乃采用轮调戍守的班兵制,三年一更,使施琅无从培植一支固定的亲信武装。

班兵的薪饷不高,军纪不严,又不在岛内定居,多数人便只想在三年内尽量多捞点油水。驻台班兵又大都自福建沿海临时抽调,老家亦有打群架的恶习,各个军营之间便也时传械斗之事,维持治安的效果非常低劣。

且除纪律问题之外,清廷在台驻兵的人数亦不多。后来殖民台湾的日本,与天朝上国相比虽是小国寡民,却在岛内常驻17万日军。反观清朝治台两百余年间,岛内人口纵使增长数倍,历年班兵则总在万人上下,目的仅在预防民变。只要别打进衙门造反,百姓们再怎么私斗相残、违法乱纪,班兵实也无多理会,有时甚至蓄意放任地方望族互相打杀,以求汉民两败俱伤,无力抗清,械斗之风遂久久不得禁绝。


清末官兵

满洲人就怕台湾岛上又闹出个反清复明的郑成功,故此对前往台湾的移民亦严加管控,清治之初近90年禁止携带家眷来台。有时暂时开放携眷,也因限制繁琐而成效不彰,欲与家属来台主要得经由偷渡。妇女鲜少愿意冒此风险,来台闯荡者便大多是身无家小积蓄的单身男子。

如此从康熙发展至乾隆年间,岛内男女比例已严重失衡,众多一穷二白的单身汉成为无业游民。这些人衣衫褴褛,状如佛家苦行的罗汉,又连鞋子也买不起,终日赤脚,闽南语乃称之为“罗汉脚”。绝大多数的罗汉脚生计无定,只能靠乞讨或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补足温饱,平日便乐于煽动事端,引发群众斗殴,以求趁乱抢夺些财物。


日据时期总督府为了整顿游民而进行统查,如上图般搜录众多罗汉脚照片,以及前清县衙门发出的行乞戳记。戳记署名是给“丐首”林国俊,可见此人应该是在流丐间略有声望之徒,寻常罗汉脚不太可能领有任何证纸。

台湾于是成为一个民心剽悍好武,官兵督管松散,又有大批游民随时可被纠集为打手的地方,岛民相残之事因而连绵不息。

其中伤亡重大,官府有记的案例,于乾隆年间(1736~1796)约有30起,嘉庆年间(1796~1821)约17起,道光年间(1821~1851)约29起,咸丰年间(1851~1862)约16起,同治年间(1862~1875)约5起,光绪年间自1875至1895割台为止则约有11起。总计159年间,共约有108起重大械斗散布于全台汉人聚落,若再加上小规模的斗殴则根本无从计数,民间故有“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乱”之说,可见当时社会之动荡。

械斗的起因,很多时候都是异类族群之间的利益冲突,譬如福建闽南人与广东客家人之间的闽粤械斗,抑或同为福建人之间的漳泉械斗,因此清廷文书将其称为“分类械斗”。但其实就算在同乡、同姓、同业团体、甚至在班兵百姓之间,也会基于各种情由动起手来。事件的导火索大至争夺田产水源,小至赌债、捉奸、偷挖萝卜,简直无奇不有。

两方人马一旦动员起壮丁,往往不至死伤累累不罢休,届时打家劫舍、虏人勒赎、焚烧屋房、奸淫妇女等恶行全都无所不为,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形成极大威胁。

由于班兵制度败坏,百姓们看穿官府无意主持公道,习武自保之风遂而盛行。各地富家豪族经常筹备拳术武馆或民防团练,美其名曰是为了强身健体,实际则在募集乡勇以成私兵,并又出资走私武器,为随时可能爆发的械斗做准备。


清代民兵聚集团练

譬如在台北附近的板桥,有一户买卖盐米致富的板桥林家,为台湾五大家族之一,便是主要靠着武力服人。林家源出漳州,1850年代板桥屡起漳泉分类械斗,林家乃斥巨资修筑城墙,环绕家中产业。其又办理团练,雇用数百壮汉为家丁,再购置大量土枪、步枪、车炮、大炮。家丁人人头戴铜盔,衣衫盖有一个硕大的“勇”字,俨然已是一支战力可观的民兵部队,遂震慑泉州帮的徒众不敢来犯。

此后板桥林家的势力有增无减,割台之后经日人调查,林家无需特别动员,仅是平日看守主宅与周边七处寓所之人员武器,已超过日军两个连以上。


板桥林家至今仍是台湾巨富,当年作为居所的宅邸庭园也是富丽堂皇,现被当作古迹保存,人称林家花园,上图即为园中一景。

又在台湾南部的屏东、高雄一带,亦有当地客家族群为保卫家园而自组民兵,人称“六堆军”。台湾客家人大抵出于粤东,施琅治台时,以粤东与前明郑氏多有往来为故,奏请禁止粤东人赴台。

此禁解时,岛内富地俱已为闽南人所占,粤东客家移民只能住在丘陵或山区,不只更难开垦,也更邻近山中凶悍的原住民。客家人口寡于闽人三倍,凡起闽粤分类械斗,或遇原住民下山侵袭,客人多陷不利,日常练兵乃较他族勤奋,许多像六堆军那样的客家民兵团故以善战负名。

然而闽南人也不乏善战者。台中雾峰另有闽人富户姓林,与板桥林家同属五大家族之一,岛内甚至有“一天下,两林家”之称。雾峰林家的私人武装素来颇具规模,自19世纪中叶以来,曾协助朝廷平定太平天国等动乱。中法战争时(1883~1885),雾峰林家第六任家主林朝栋组成一支“栋军”,与福建巡抚刘铭传的官军一同作战,数度击败法军,成功防守台北。

战后台湾建省,刘铭传为首任台湾巡抚,裁撤岛内民兵30余营,却独因赏识林朝栋而不裁栋军,使其保有精兵千人,枪械亦较充足。


中方所绘法军登陆基隆图

于是在清朝末年的台湾,为了械斗而生的各路民间武装变得更加精强,有些或已不亚于官兵。

若在和平时期,血气方刚的民兵们不定就会为了什么原因彼此相残,但在1894年甲午战争时,众多江湖好汉则先找到共同的敌人,齐心抗日起来。

甲午开战后,清廷为防止日海军夺取台湾,加派正规官兵来台,其中包含部分的沪军、淮军、湖南之新楚军、又有在越南打过中法战争的广西黑旗军,甚至还有被招安的太平天国残党。这些部队与众多民勇团练一般,同时于岛内招兵扩编,使台湾变得比平常更加高度武装。


尝于越南抗法、台湾抗日的黑旗军,因惯用北斗七星黑旗而得名。此军虽于中法战争有功,却受清廷猜忌,多经裁减,甲午战争时则又动员为台岛主要战力之一。

但是日本人还未来登陆抢滩,满清已于朝鲜、东北等地惨败,签下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好斗成性的台湾军民激愤不服,不肯依从朝廷命令归降,乃举当时巡抚唐景崧为台湾民主国大总统,自成一国抵拒日军来占。

是岁为1895年,也就是甲午次年之乙未年,日本人前来接收台湾时,便需再打一场乙未战争。

这场战争的发生说明了台湾民心的剽悍程度,也证实了日本人并未被岛民视为正统的治理者,而是必须动用武力占据台湾,之后到来的时代便理应称作日据时代。

可惜乙未年间台湾好汉虽众,究竟不敌已然现代化的日军。1895年五月末,日陆军近卫师团等部队于台湾东北角登陆,迅速攻下基隆,之后一路向南挺进。台岛守军半官半民,组织松散,实战经历与装备也参差不齐,于日军面前节节败退,却仍在毫无外援的情况下奋战了184天。

日军于10月下旬攻入台南,但途中亦蒙受不少伤亡,战死病死者共计8,500余人,台方亦战死至少14,000人。身为日军主力的近卫师团名义上是天皇的卫兵,故交由明治天皇叔父辈的能久親王指挥,而此人亦在乙未战争中身亡,可见台民抗敌之烈。


近卫师团攻克基隆之日本浮世绘。图左于国旗下高举军刀的指挥官,应该就是后来战死的能久親王。

然而台岛或许一岁可陷,岛上尚武好斗的民风却要许多年才能磨灭,六堆、栋军、新楚、黑旗等各军残部在战败后也不甘臣服,皆遁入乡野继续游击。

日人据台前20年,便几乎年年都有武装抵抗事件,迫使日本在台设立的总督府不断出兵镇压。

1895年十月,台湾民主国亡于台南,随后12月台北即有前清乡勇揭竿起义。1896年初,台岛中北部苗栗地区之民兵联合泰雅族原住民,共与日军死战,遭日军重炮包围轰击,将领一概阵亡。

同年六月,中南部云林地区又有汉族民勇进攻日军,日军将其击败后,在云林清乡焚村以为报复,史称云林大屠杀。1902年,苗栗、新竹一带又有原住民因不满歧视而起兵抗日,两方交战数月,逼得日军必须入山围剿乃止。

根据日方统计,仅在1898至1902四年期间,台湾总督府既已剿杀“土匪”11,950人,日据开始前八年间(1895~1903)则杀害32,000余人,超过当时岛内人口百分之一。

之后自1907至1915年,台湾一共又发生13起零星的武装抗日,但除了1915年台南的西来庵事件造成1,400人遇害之外,其他规模都已变小。

此后多数台湾人觉悟日帝之强,凭借武力不可能将其驱逐,便改而专注于社会与政治运动,试图争取民主自治。而在1930年,当日本的高压统治从平地推入山区之后,却还是有原住民部落发起了雾社事件,袭杀日本军民警察160余人,事件主谋的赛德克族亦因此被日军几乎屠戮殆尽。


被押解经过台南车站之西来庵事件主谋。

雾社事件为台湾岛内最后一场武装抗日,但此时距离日据时代结束也只有15年而已,可见日本人是花费了相当时间才将台湾彻底平定,长年顽抗的台湾人也完全未比朝鲜人温顺。最大的差别,是朝鲜的抗日分子可以逃往中国东北继续与之周旋,而台湾位处海上孤岛,不服日本统治的人无处可逃,便注定被逐步歼灭。


雾社为地名,位于南投山区,是赛德克族主要聚落。上图为日军于雾社事件攻山时的破击炮阵地。

台岛之民性本剽悍,日人总督府是在连年出兵扫荡,硬是将爱闹事端的罗汉脚、爱争上下的闽粤莽夫都杀成顺民之后,刑罚律令甫才稍宽。

如今岛内因有心人士的政治操作,刻意淡化前人力抗外侮、惨遭屠戮的史实,只强调日据后期的宽和之政,不少台湾年轻人反将日人视作善主,实在可悲又可恶!话说清末台湾械斗四起,民兵林立,固为世道纷乱之兆,但这些草猛人物敢于抗日的勇气,也不该被后人遗忘。

狼群生来各得好牙,若不齐心狩猎,终日与同类们撕咬内斗,最终当然必无善果。但若将狼的獠牙一颗颗拔除,将其转化成人畜无害的宠物,一来再无恶斗,二来却也再无胆量迎击入侵的恶兽。

台湾人曾经像是狂傲难驯的狼,却在日本人的殖民期间被拔光了牙齿。这对加强治安,建设现代社会来说或许是必要的,但拔牙之手亦是异族屠我国民之手,感受也就引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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