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五一假期前
事关阜阳市区住宅新建小区
公开征求
阜阳优化住宅小区的相关管理要求
公告内容
2025年4月30日,通过阜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台获悉,关于公开征求《阜阳市优化住宅小区相关管理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具体公告内容,拎重点:
1、优化架空层计容规则:
住宅建筑架空层层高不宜小于3.6 米;
2、优化连廊计容规则:
新建住宅小区内连接公共区域且两侧开敞的一层风雨连廊、景观亭廊,视为景观构筑物,可不计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不计建筑基底;
3、优化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为提升城市景观风貌、提高居住品质等需要封闭的,其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4、优化立体停车楼指标计算规则:
独立设置的且专门用于停车的停车楼,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5、优化子母停车位指标计算规则: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机动车车位中,允许设置一定比例的子母停车位,子母停车位应整体销售和登记产权,不得分割;
6、允许设置室外专用庭院:
新建住宅小区在满足绿地率、道路通行等规划要求前提下,低多层住宅建筑允许设置室外专用庭院(含下沉庭院)。
注意:
1、本文件适用于阜阳市中心城区范围。相关规划要求应纳入今后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中。已审批的项目仍按原要求执行。
2、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公告全文内容
来源: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