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籍退役军人可无条件回迁原籍,应该说这个消息,很多退役军人都比较关注。以前按照“哪里来当兵回到哪里去”的原则,很多农村老兵退伍后就回到农村了。不过,我挺遗憾的。我1994年考军校,农村学生考了军校,户口就迁出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因为在部队成为军官,就更回不去了。哪怕后来我复员离开部队,依旧回不去。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今年5月1号正式实施之后,明确退役军人可凭退伍证重获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注意,这里说的是农村户籍退役军人。目前全国开展了一些试点,湖南、江西等地已经启动了迁户手续,估计1200万退役军人会受益。这个政策解决了退伍后土地权益的历史遗留问题,获得全国农村籍老兵的高度关注。


当然,所有政策都要以官方和当地政策为准。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1号正式实施之后,对于农村户籍退役军人回迁原籍,也就是回农村老家的问题,特别是重获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问题,大家确实非常关注。

(郑重声明:本人纯属“野生博主”,既非军转部门工作人员,也非行业领域专家,只是一名退役军官,所有推文均为个人推断和经验分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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