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法治进程中,有些案件因其特殊性与争议性,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于欢案便是其中之一。这起发生在9年前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于法律、道德以及人性的深刻思考。

如今,距离于欢出狱已过去4年多,他的生活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让我们一起回溯这起案件,探寻于欢如今的生活轨迹。



案件回溯:绝望中的反抗

于欢出生于 1994 年 8 月,成长在山东聊城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于西明是山东省冠县国家税务局职工,还担任着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母亲苏银霞则是源大工贸公司的创办人及法定代表人。

看似殷实的家庭背后,却也有着生活的琐碎与不易,一家四口曾在 36 平米的瓦房里挤了 20 多年。

2014 年,苏银霞的源大工贸陷入困境,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资金周转困难。为了维持企业运转,她不得不四处筹借资金,拆东墙补西墙以偿还银行贷款。在此期间,她向赵荣荣等人借款,却因未能还清欠款,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一场噩梦。

2016 年 4 月 14 日,对于于欢一家来说,是黑暗的一天。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母苏银霞向赵荣荣等人借款后未能还清,赵荣荣纠集杜志浩、程学贺、严建军、郭彦刚等十余人来到公司催要借款。

这些催债者不仅伴有污言秽语辱骂,甚至做出了裸露下体这样令人发指的行为,还对试图反抗的于欢进行揪扯头发、制压等行为,不准其起身。



在这漫长的折磨中,于欢和母亲的身心遭受着极大的痛苦。当晚 21 时 53 分,杜志浩等人进入接待室讨债,将苏银霞、于欢的手机收走放在办公桌上,变本加厉地对苏银霞进行辱骂、弹烟头、裸露等侮辱行为,于欢也被人施以拍打面颊、揪抓头发、按压肩部等殴打行为。22 时 07 分,公司员工刘某实在看不下去,打电话报警。

22 时 17 分,民警朱某等人到达源大公司接待室了解情况后,只是简单警告双方不能打架,便带领辅警到院内寻找报警人。此时,于欢和母亲苏银霞以为看到了希望,起身想和民警一起离开,却被杜志浩等人再次阻拦,并强迫于欢坐下,于欢拒绝。

杜志浩等人卡于欢项部,将于欢推拉至接待室东南角。在这绝望的时刻,于欢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警告杜志浩等人不要靠近。然而,杜志浩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出言挑衅并逼近于欢,于欢在极度恐惧与愤怒之下,捅刺杜志浩腹部一刀,又捅刺围逼在其身边的程学贺、严建军腹部、郭彦刚背部各一刀。

22 时 26 分,辅警闻声返回接待室,在于欢交出尖刀后,这场噩梦般的冲突才暂时告一段落。但杜志浩受伤后自行驾车前往较远的医院,耽误了宝贵的救治时间,还在医院门口和保安发生争执。

4 月 15 日凌晨,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次日 2 时许死亡,严建军、郭彦刚构成重伤二级,程学贺构成轻伤二级。

这一案件的详细经过通过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人们对于欢所遭受的一切感到痛心,同时也对这些催债者的恶劣行径感到愤怒。

于欢在那种绝境下的反抗行为,触动了大众内心深处对于正义和尊严的捍卫之情,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



法律审判:从无期到五年的转折

案件发生后,2016 年 4 月 15 日,于欢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29 日被批准逮捕。2016 年 11 月 21 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

2017 年 2 月 17 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当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因此否认于欢具有防卫行为,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这一判决结果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民间舆论近乎一边倒地声援于欢,认为其防卫行为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属于 “绝对的” 正当防卫行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民众们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认为于欢是在母亲遭受如此不堪的侮辱,自身也处于极度危险的情况下进行的反抗,是在维护作为人最基本的尊严和权利,怎么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呢?



该案在社会上引发广泛讨论,就 “亲人受辱时,是做‘不孝’的守法者,还是做‘守孝’的违法者” 一问,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

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等和被告人于欢不服,分别提起上诉。2017 年 3 月 24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5 月 20 日召开庭前会议,5 月 27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17 年 6 月 23 日,二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中故意伤害之罪名,但认定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不过属于防卫过当,遂予改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这一判决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法律与情理,既肯定了于欢行为的防卫属性,又依据法律对于防卫过当的情形进行了量刑,也让社会大众看到了司法在复杂案件中的权衡与公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处警民警的行为也进行了调查。2017 年 5 月 26 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结果,民警朱秀明等人在处警过程当中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上述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对朱秀明等人不予刑事立案。

聊城市冠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处警民警作出了党政纪处分。聊城市公安局通报,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现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这一系列后续调查与处理,也让民众看到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全面彻查的决心。



狱中时光:反思与成长

于欢进入监狱服刑后,在这一方高墙之内,他开始静下心来反思自己的行为。回顾过去的冲动,他深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伤亡,给受害者和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这是无法弥补的。

他在狱中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常常思考,如果当时自己能更加冷静一些,是否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但时光无法倒流,他只能在狱中努力改造,希望能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据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罪犯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 6 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于欢在狱中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课程,学习了一些实用的手艺,为出狱后的生活做准备。他努力让自己在有限的条件下不断提升,在思想和行为上都逐渐成长,等待着重获自由的那一天。



出狱之后:努力重启人生

2020 年 11 月 18 日,对于于欢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决定对于欢减去余刑释放。至此,于欢共服刑 4 年 7 个月 4 天,提前 5 个多月被释放。出狱后的于欢,面临着一个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世界,同时也肩负着重新撑起家庭的重任。

出狱不久,2020 年 12 月 18 日,于欢便向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希望能讨回别人欠自己家的 120 万元外债。他深知,家里因为之前的种种变故,经济上已经陷入困境,这笔外债如果能收回,对家庭来说将是极大的帮助。

在此期间,他还前往南方催收此前客户拖欠的工厂货款。南方的城市繁华而忙碌,但于欢无心欣赏这一切,他一心扑在催收货款上。经过不懈努力,2021 年 2 月,他终于收回部分欠款,并第一时间给工人补发了部分工资。

虽然此时还欠工人 20 万元左右,但他承诺一定会尽快还清。2021 年 10 月,他此前发起的,代理他的父母起诉多人要求偿还 120 万元借款的民事官司胜诉,这让于欢看到了一丝曙光。



2021 年 10 月 31 日,在多名热心人士的支持下,于欢在冠县老家自主创业的 “欢莱客优选” 超市正式营业。这是他新生活的重要一步,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经营,让生活逐渐步入正轨。超市营业后,生意还算不错。

于欢每天早早地来到超市,整理货物、打扫卫生,用心接待每一位顾客。他的父母和姐姐也会来店帮他打理,一家人齐心协力,为了这个小家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同时,他还遇到了不少好心人的善意,部分客人特地来店支持或赞助他,这让于欢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也更加坚定了他好好生活的信心。

在情感生活上,于欢也迎来了新的幸福。2022 年 8 月,他与妻子常媛在山东聊城正式完婚。婚礼上,于欢看着美丽的妻子,心中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曾经经历过黑暗的他,如今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时刻。2023 年 1 月 26 日,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女儿诞生了。这个小生命的到来,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与希望,于欢也正式升级为父亲,开始体验为人父的责任与喜悦。



如今,距离于欢出狱已经过去4年多,他在超市经营上愈发得心应手,家庭也幸福美满。虽然曾经的伤痛依然存在,但他正努力向前看,用自己的行动书写着新的人生篇章。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即使经历了人生的至暗时刻,只要不放弃,依然可以重新拥抱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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