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伪满洲国首都警察厅旧址即将改建为吉林省警察博物馆!
5月1日省委书记黄强强调,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建好吉林省警察博物馆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希望省市公安机关高质量办好展陈。 黄强还察看了解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情况,他说,人民广场地处长春市中心,周边历史建筑较多、文化气息浓郁,是旅游打卡的好去处。要精心打造城市地标,更好展示吉林新形象。
伪满洲国首都警察厅建于1932年,位于长春市人民广场西南侧,这座楼是满洲国政府在新京建造的第二座办公建筑,因此被称为“第二厅舍”。主楼由相贺兼介设计,中央主塔高耸,四座卫塔分立两侧,形成了新京市首座“满洲式建筑”。
建筑为钢筋水泥结构,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正门右侧露出地面的基石上,刻有伪满洲国总理大臣郑孝胥为该楼题写的“奠基”二字。
1940年11月,首都警察厅划归“新京”特别市政府。警察厅总监直属新京特别市市长辖制。厅内设外事科、警务科、特务科、刑事科、警防科、保安科、经济保安科、建筑工厂科、卫科、兵事室、警察官室,其中只有保安科长是中国人。在市区各处设有8个警察署(消防署、敷岛署、长通署、大同署、顺天署、安民署、东荣署、宽城署、和顺署),l个警备队(约300人)。另还设有消防署和新京地方警察学校。
1945年伪满洲国垮台后,伪首都警察厅被国民党长春公安局占用。长春解放后,由长春市公安局沿用至今。
期待早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