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化妆品经营风险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精细化水平,近日,省药监局出台《江西省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按照化妆品经营者业态以及经营风险评价对化妆品经营者确定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类采取监管措施,有效提高监管效能。

《办法》规定,化妆品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风险低)、B级风险(风险一般)、C级风险(风险较高)、D级风险(风险高)四个等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化妆品经营者业态、经营种类、经营规模等确定化妆品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化妆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对不同风险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和监管频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此外,《办法》显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风险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情况,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下一年度监管计划、监督抽检计划,通过减少或增加监督抽检批次、监督检查频次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尹谱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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