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5月1日至次日凌晨,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开展酒醉驾统一查处行动。
行动中,交警支队领导分片包干,带领机关帮扶组深入基层一线,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开展帮扶指导。执法小分队加大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严查客车超员、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
5月1日上午8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该县城关镇板河村附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桂B0****号的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罗某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罗某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据罗某称,其在前一天晚上喝了点酒,见酒气已散,便驾车出门,谁知刚出县城不久就被交警查获。因罗某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罗某记分,罚款的处罚。
5月1日21时03分许,交警支队三大队在兴宾区平西路附近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桂G9***0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陆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陆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陆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日23时10分许,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兴宾区桂中大道祥和路口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对一辆号码牌为桂G****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林某龙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林某龙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林某龙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机动车。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统计,行动共出动警力近200人,警车30余辆,设置临时执勤点9个,全市现场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近600起,其中:酒驾醉驾11起,无牌无证38起,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52起,汽车超员19起,摩托车超员11起,载客汽车超员6起。
文明交通
五一假期,您是否已经在出游的路上?来宾交警温馨提醒:无论是返乡团聚还是假期出游,安全出行永远是第一位的!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远离酒醉驾、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度平安快乐的假期。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李丽妮 编辑:盘罗婷
来源:一大队、三大队、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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