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上辞职信两天了,仍然没有等到校长回复!96年的女教师站在走廊尽头,望着教室里埋头写作业的学生,突然觉得眼前的场景像一幕荒诞剧。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家,女老师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一篇vlog,决定自己把老师这个标签给撕掉了。
上周五早上,年级主任告诉女老师,她的班上有一学生违规带手机入校,希望她处理一下。按学校流程,手机已经被年级收走,女老师需要通知学生家长,将孩子带回家教育一周,女老师和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年级的决定后,走进教室,那名学生看到班主任,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跑出教室,打开五楼走廊上的窗户,纵身跳上窗台,被女老师从后面一把死死抱住,拖了下来。
待家长将学生带走后,女老师脸色煞白,好半天缓不过劲来,事后,她和同事说:那会儿我的腿抖不停,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停止了。如果学生真的从五楼跳下去,非死即伤,我吓坏了!
本以为事情过去了,没有想到第二天家长就来到学校,要求孩子照常上课!年级主任和女班主任耐心地陪家长谈了六个小时,劝孩子转学。谁曾想家长出门后,转身就去找校长。
评论区里,一位教师留言道出群体焦虑:“现在连叫醒课堂上睡觉的学生都要犹豫,万一孩子有抑郁症,醒来后出事怎么办?”女老师这种恐惧在六小时谈判后被推向顶点。但在校长室,家长反复强调“孩子只是冲动”“一次错误不能毁掉他的未来”,校长最终妥协:“留在原班,不做处分。”
校长也是没有办法,《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无权开除学生,家长不同意转学,学校只有干瞪眼,只有坚持7天在家教育惩戒。这本是为保障受教育权,却成了部分家长的“护身符”。有教师讽刺:“我们现在是‘只进不出’的无限责任公司。”评论区里,一条关于新加坡鞭刑制度的讨论被顶上热评:“别人用藤条守住教育红线,我们用免责声明捆住教师手脚。”
女老师心碎了,质问:这样的学生留在自己班,就是一颗定时炸弹,不说安全,就是违反手机管理规定,7天后还可以回到教室,这不是破坏规则吗,校长怎么想不到?保护一个孩子的未来,却不知道是影响班上其他孩子的未来吗?未来由谁定义?是最后规则沉默的多数,还是践踏规则却受到庇护的少数?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初衷是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却在实际操作中与《教师法》第八条“教师有权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形成冲突。当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时,既缺乏《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停课停学”等措施的落地细则,又面临《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得体罚”条款的刚性约束,导致家校纠纷中学校老师往往陷入被动境地。
这种制度性割裂,本质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教育秩序维护”需求之间的失衡——法律既未赋予教师明确的惩戒工具,也未建立家校共担责任的衔接机制,最终使教育现场沦为“谁闹谁有理”的角斗场。
或许真正的破局,始于让法律长出牙齿、让家长回归责任、让教师重拾尊严的三重觉醒。当五楼的风再次掀起窗帘,我们期待看到的,不是教师用血肉之躯拽住失控的青春,而是一个能托住教育底线的完整生态——在那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教师法》不再对撞,家校群聊记录能成为法庭证据;教师的戒尺上既刻着红线,也映着人性化的刻度。唯有如此,教育的春风才能真正化雨,滋养出无需修剪便自然向上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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