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方志活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决定任命

杨艺明为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作术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

刘瑞春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阿娇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进辉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智平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蓝碰金的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洪维椿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

林立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志梅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春生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少华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观八闽 综合漳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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