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方志活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决定任命
杨艺明为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作术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
刘瑞春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阿娇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进辉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智平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蓝碰金的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洪维椿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
林立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志梅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春生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少华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观八闽 综合漳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