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日本福冈市博物馆正在举办人气动漫《鬼灭之刃》特别展,当天一名排队想要购买会场限定徽章而被拒的28岁中国籍女性疑因用手肘击打到45岁女性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身体冲撞,被福冈警方逮捕。


据日媒报道,事件现场发生在福冈市博物馆,被捕后中国籍女子称“只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否认了嫌疑。

据介绍,30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福冈市早良区的福冈市博物馆举办的特别展“动漫《鬼灭之刃》”,不少前来参观的人踊跃抢购了会场限定的所有徽章。


但由于徽章是限定商品,每人购买数量有限,现场一名45岁的女性工作人员拒绝出售给这名中国女子,并催促其退场,致该女子情绪激动,双方可能在推让过程中,女子用胳膊肘击打到工作人员。

随后,现场一名目击事件的其他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赶到现场的警察以殴打嫌疑当场逮捕了该女子。

据称,被逮捕的是住在福冈市西区的28岁中国籍女性公司职员,面对警方调查她说“只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否认了犯罪嫌疑。


此事发生后,有日本网友称,在东京展的时候就特别火,很多人在前一天就开始排队, 去了东京展3回,刚开始还有警备员维持秩序,下午去的时候基本就被抢购光了。福冈展这次也有东京展没有卖的商品,现场应该会有些混乱。


另一名日本司法书士表示, 日本法律对“殴打”的认定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与客观危害性,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肢体接触的法律性质 。 虽然女子并没有故意要对工作人员实施暴力,但日本法律认定殴打即使未造成明显外伤,若肢体接触超出正常社交范围(如推搡、掌掴),且具有伤害意图,仍可能被认定为殴打 。若行为导致对方产生疼痛或暂时性身体损伤(如淤青、红肿),即使未达到重伤标准,亦可构成治安违法行为 。

但日常社交中的无意触碰(如拥挤环境下的轻微碰撞)或无伤害意图的肢体接触(如友好拍肩),通常不被视为殴打 。

不过,根据日本刑法第36条,针对他人不法侵害采取必要防卫措施(如推开攻击者)则不被视为殴打,但需符合“必要性”和“适度性”原则 。

最后,殴打行为若构成伤害罪,可依据《日本刑法》第237条判处3年以下惩役或30万日元以下罚金 。

若未造成实际伤害但扰乱公共秩序,可能按《治安维持法》第5条处以治安处罚 。受害者可通过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法院常基于行为恶性及后果判定赔偿金额 。

因此,上述事件,在日华人同胞若有再遇到,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既然有限定数量不能购买,哪怕再喜欢,不买便是。

日本展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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