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召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安排部署纪律作风改进年工作。党组书记、院长王旭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少刚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均校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专题解读,系统阐述规定核心内涵与实践要求,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纪律红线。会议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真实案例为镜鉴,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李少刚传达“纪律作风改进年”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与任务,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王旭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调,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更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纪律,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对标对表,深入查摆法院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上级法院梳理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刀刃向内,以查改贯通推动作风转变。狠抓落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思想建设为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忠实践行为民宗旨。以主责主业为本,强化审判管理,紧盯质效指标,精准繁简分流,畅通立审执衔接,促进审判执行质量、效果、效率全面提升。以严格管理为要,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严明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万幸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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