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出台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看了之后,我还真有个意见要提。
说起我的这个意见,其实是早就有了的。几十岁的人了,已经经历了一些亲人的离去,因出席葬礼等活动到过殡仪馆几次,有过一些真实的见闻。
其中,最让我感慨的就是,人在死后还被分个三六九等。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而且这里面还存在殡仪馆利用死者亲属的感情赚钱的嫌疑。
当然,这里需要先声明一下,我所说的情况,是我们这儿存在的,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否则存在。什么情况呢?就是对尸体的火化程度存在不同档次,明码标价。
在我们这里,对尸体的火化程度可以有不同,而不同的火化程度,价格不同,具体价格都是明码标价的,不过我记不清了。
大体是这样的:
最低价格,烧成绝对的灰,没有整块的骨头;高一档次的价格,有整块的小骨头,还能看出部分骨头是哪个部位的;再高一个档次,骨头更大;最高等级,据说还带着血呢,看着吓人。
这种火化程度不同,就是把死人也分成了三六九等,我认为是不合理的。而且更我认为,殡仪馆有利用死者亲属的感情牟利的嫌疑,这不符合公益原则。
这种死了还不平等的新闻,以前网上也传出过。
比如有人发帖说火化还存在“豪华炉”“普通炉”“自捡灰炉”等不同档次,这种做法,不仅把死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而且也把死者亲属置于“不同阶级”。
而有的地方,则是直接分为低档和高档两种情况,并且分为两个不同的取灰处,更是明显把死者亲属分为两类人了。
这种做法,都把死人分成了三六九等,让人在死后还不平等,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真是非常可恶。
所以,我认为最先要改革的,或者说是需要改正的,就是禁止这种分档次火化,应该规定统一的火化标准,而且只能有一个标准,禁止利用死者亲属的感情牟利。
征求意见稿说,要“明确殡葬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既然是公益,那就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存在档次,不管有钱没钱,死后都烧成一个样。
此外,包骨灰的红布,装骨灰的骨灰盒,也应该统一标准,统一定价。现在有的地方,殡仪馆卖的骨灰盒价格高得离谱。
去年有新闻报道说,广州一教授去世,儿子用黑色垃圾袋装骨灰,就是因为殡仪馆的骨灰盒太贵了,最便宜的也得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