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解“薪”愁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解决农民工烦“薪”事,确保劳动者安“薪”过节,九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工作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全力保障劳动者胜诉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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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案情回顾

原告罗某某等6名工人诉被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支付6名原告工资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建工公司仍未履行,罗某某6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及结果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足额财产,立即采取冻结措施。

同时,执行法官约谈了该建工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损害其公司声誉,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诚信是做人之本,守信是立业之基,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失信,法院十分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不要妄图拖延执行,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厉声说道。

最终,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和执行法官的反复释法说理下,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意扣划公司名下的一个专用银行账户,用来支付罗某某等6名农民工的工资。

因罗某某等6人均在外地,为避免其来回奔波,执行法官逐一核对6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后,在线上完成了案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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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甲劳务公司招揽韩某等6名农民工在乙建工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工作,同年9月工程完工,但甲劳务公司并未按时向韩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

2024年11月,韩某等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甲、乙两家公司亦未向其支付工资,韩某等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及结果

受理案件后,执行指挥中心干警迅速行动,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甲、乙两家公司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其账户内银行存款。

执行法官致电被执行人甲、乙两家公司各自负责人,告知其查控情况并向其施压督促其积极主动履行,但两家公司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愿履行,相互推诿扯皮,执行法官果断将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3万余元全部扣划到位,当即将案款发放给韩某等6名农民工,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劳务报酬往往承载着一个家庭的生活保障和未来希望,妥善解决劳动者讨薪难题,事关群众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九原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行动,及时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来源丨执行局 史慧妮、李雅楠

编辑丨董 悦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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