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维主持会议,副主任肖鸿斌、刘文辉、黄平文、曹梦飞、华伦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钟财亮,县人民法院院长唐艳艳,县监委、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29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崇义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8号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决定:

任命江路明同志为崇义县水利局局长;

任命温委同志为崇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谢秀峰同志的崇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颖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崇义县人民法院过埠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艳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詹静娴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叶娟花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德平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赖望东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隆飞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9号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1名。至2025年2月27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时,实有代表191名。

因工作变动,叶新生、黄以亮、廖军、李培、刘洪建、杨小红、郭祥煌同志提出辞去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叶新生、黄以亮、廖军、李培、刘洪建、杨小红、郭祥煌同志辞去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述7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鉴于廖军、刘洪建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廖军同志担任的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洪建同志担任的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184名。

现予公告。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记者:郭祥宇 廖家强

编辑:刘 芳

审核:张自波

审签:杨晓斌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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