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这是人民法院首次对司法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提出系统性规范意见。

西部陆海新通道位于我国西部地区腹地,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意见》共四个方面十条内容。针对货物单证、运输合同、跨境运输方面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健全法律适用规则,提炼总结国际铁路联运单证、多式联运“一单制”等国际运输单证裁判规则,统一裁判标准。适时研究制定审理运输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或司法政策,推动跨境运输国际规则协调统一。

同时,《意见》明确推动诉讼便利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边境贸易纠纷快速审理机制,对电子运输记录、跨境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快速认证,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助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建立完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搭建区域性国际商事多元解纷平台。

此外,《意见》表示对跨境电商、境外经贸合作区运营、数字法院建设等方面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统筹协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司法规范和引领作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此次,最高法还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在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运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中的司法实践成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海峰说。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俞海萍 | 通讯员:冯嘉欣

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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