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看似平常的举动
可能影响铁路安全
铁路周边这些行为千万不能有
禁止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
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
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烧荒、放养牲畜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在铁路线路上
放置、遗弃障碍物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禁止钻车、扒车、跳车
法律小贴士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钻车、扒车、跳车;击打列车。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铁路安全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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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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