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1670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756人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法院系统共有20名同志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来自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的李立华同志名列其中。
李立华扎根基层法院25年,始终坚守初心、公正司法,用满腔热忱书写司法为民情怀。从事执行工作以来,执行质效连续多年位居盐山法院第一,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前列。作为执行岗位少有的女法官,她夙夜在公,雷厉风行,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攻城拔寨;她敢办难案、善办难案,用全身心的忘我工作铸成一名力克执行难的尖兵;她有勇有谋,巧办难案,运用司法智慧破解难题,成功探索多种方式促进执行和解;她刚正不阿,廉洁办案,赢得了百姓“一身正气办案,两袖清风为民”的赞誉。先后获得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下一步,河北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以李立华为代表的“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干警努力创先争优、岗位建功,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先进工作者
李立华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热烈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