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扬州中院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召开劳动争议新闻发布会,公布2024年扬州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数据显示,去年扬州两级法院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45件,其中新收3413件,同比下降4.13%,审结3077件,一审调撤率达55.97%,同比上升5.43%,劳动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在劳动争议化解工作中,扬州构建了“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的“五位一体”协作联动机制,形成解纷合力。2024年,通过这一机制,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纠纷。例如,江都区宜陵镇一家民营企业因经营困难停工停产,近二十名职工面临欠薪问题,矛盾一度僵持不下。江都法院联合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宜陵镇“网格法庭”工作人员,耗时十个小时,帮助职工梳理工资构成和欠薪数额,与企业负责人对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企业出具工资欠条并约定支付时间,及时化解了矛盾。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扬州法院抓住双方存在从属性劳动管理这一核心要件,依法认定劳动关系。在某外卖骑手王某的案例中,尽管物流公司通过外包协议转包业务,并与王某签订了不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协议,但法院发现该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考勤、考核,并有罚款制度,存在较强的组织、人格、经济从属性,最终确认王某与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方面,某置业公司在女职工王某产假期内,以业务战略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法院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
此外,扬州法院还通过源头治理,参与制定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综合监管平台,联合发布《企业重大变故风险防范指引》,开展普法宣讲等,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在裁审衔接方面,广陵法院联合区人社局出台实施意见,发挥仲裁和诉讼制度优势,形成解决争议合力。
2024年,扬州法院还发布了多个典型案例,包括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承担违约金、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保护、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等,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扬州法院表示,将继续坚持高效办理案件,发挥审判职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司法阳光照亮奋斗之路。
(江苏广电总台扬州中心站记者/王泽坤 杜望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