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沿用元代的行省制,1376年废除行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别负责民政、监察和军事。

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意是防止地方权力集中,但实际使用中存在不便。

明中后期,三司权力逐渐被巡抚制度接管,巡抚常成为各省的最高长官。



有时巡抚和总督同时兼任,称为督抚。

总督主要管理军务,巡抚负责民政。

各省设立巡抚,有的一巡抚辖两布政使地,有的一省设一或多巡抚。

原文赏析:
六合同风,宸居首奠,体国经野,载在职方。
《都邑考》:太祖初入京陵,改曰应天府。洪武元年,诏以开封府为北京,应天府为南京 二年,以临濠府为中都。 太宗永乐元年,建北京于北平府。 正统以后遂以北京为京师,而南京为陪都。

【译文】国家统一,天子居首,奠定天下,划分疆域,设置州郡。

《都邑考》记载:明太祖初入京陵,改名应天府。

洪武元年(1368年),下诏以开封府为北京,应天府为南京。

洪武二年(1369年),又以临濠府(朱元璋老家安徽凤阳)为中都。

太宗永乐元年(1403年),在北平府建立都城称北京。

正统(1436年)以后,就把北京定为京师,南京为陪都。

史略:太祖有天下,高丽、安南、占城、日本、西域海外诸蛮夷悉来朝贡,声教所被,尽禹迹而止。是时虽定都金陵,而建北京,营中都,西北诸边,屯戍相接,揆文奋武,中外宴然。犹屡命儒臣,编列天下地理形势为书,藏之太府。又令州郡以及沿边卫所,各绘图来上,山川险易,道里远近,城池仓库,关津亭堠,无不毕载,圣谟盖深远矣。

【译文】《史略》记载: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天下,高丽、安南、占城、日本、西域海外等各族都前来朝贡,他的声威教化超过了古代大禹的疆域。

当时虽然定都金陵(南京),但也建立了北京(开封),经营中都(凤阳),西北边境,屯田戍守,文治武功,国内外都安定。

明太祖还多次命令儒臣,编写天下地理形势成书,藏在太府。

又命令州郡及沿边卫所,各自绘图上报,山川险易,道里远近,城池仓库,关津亭堠,没有不详细记载的,明太祖的谋略真是深远。

京师一。
布政司十三: 曰浙江, 曰江西, 曰福建, 曰湖广, 曰山东, 曰山西, 曰北平, 曰河南, 曰陜西, 曰广东, 曰广西, 曰四川, 曰云南,
顾氏曰:「三代而上为九州岛。汉为十三部,唐为十道,宋为十五路。太祖定天下,京师而外,分为十三布政使司,此即唐、虞分州建牧之义,监数代而得其中者也。世俗不之考,乃袭元人旧称,犹目之为分省,谬矣。」

【译文】京师有一个。

布政司(省级行政区)有十三个: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山东、山西、北平、河南、陕西、广东、广西、四川、云南。

顾氏(作者)说:“三代(夏商周)时有九州。汉代分十三部,唐代分十道,宋代分十五路。

明太祖平定天下,京师之外,分十三个布政使司,这就是唐虞分州建牧的意义,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而得到适当制度。

世俗之人不考察这些,却沿袭元人的旧称,仍然称之为分省,这是错误的。

又于边圉疆索,置行都指挥使司七,以安内攘外:曰辽东, 曰大宁, 曰万全, 曰大同, 曰甘肃, 曰建昌, 曰贵州。东起朝鲜,西接吐蕃,南至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九百里。
顾氏曰:「太祖挈汉、唐旧壤还之职方,比于去昏垫而之平成,功烈有加焉。独是大宁设矣,而不知营州为五服故封;东胜城矣,而不知三受降城为驭边远略;岂功倦于垂成欤?抑当时谋国者无深识远猷之士也。呜呼!创造之初,一或不审,日蹙百里之虞,遂伏于此焉。君子观于履霜之占,童牛之象,未尝不反复而三叹也。」

【译文】明朝又在边疆地区,设置七个行都指挥使司,以安定内政,抵御外敌:辽东、大宁、万全、大同、甘肃、建昌、贵州。

东起朝鲜,西接吐蕃,南至安南,北距大漠,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九百里。

顾氏(作者)说:“明太祖把汉唐的旧有疆域归还给职方部门管理,这就像离开昏暗之地而到达平明之地,功劳更加伟大。

只是大宁虽然设置了,但不知道营州是五服故封;东胜城虽然建立了,但不知道三受降城是驾驭边远地区的策略。

难道是功成垂败了吗?还是当时谋划国家大事的人没有深谋远虑之士呢?

唉!创建国家的初期,一旦决策失误,就会留下日后日益萎缩的隐患,这些隐患就是由此而来的。

君子看到‘履霜之占’、‘童牛之象’的预言,无不反复感叹。(霜降见于履,象征寒气将至,是恶劣形势前兆,从细微迹象中看出问题苗头,未雨绸缪。小牛伏地表现出顺从姿态,象征纯真与服从,也暗示顺应自然之道,保持谦逊与恭敬。

端倪解析:

承宣布政使司是主管一省民政的机构,与中央六部直接联系。

都指挥使司主管一省军户卫所番汉诸军,听命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

提刑按察使司负责监察司法,听命于刑部,掌管司法权。

明朝永乐年间在全国设置了十五个省级单位,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

这些省级单位被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

在布政使司以下,改元朝的路为府,成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但同时又有直属于省的直隶州,行政级别等同于府。

府以下有属州和县,是主要的第三级行政区划,而属州还可能领有少数县,成为结构上的第四级,但相对重要性很小。

这样的行政规划在明朝初期为防止地方权力集中而设立,但在实际使用中体现出一定的不便。

因此到宣德以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

巡抚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总督主要署理军务,分短期与长期两种。

这样的巡抚制度在明朝是约定俗成逐渐发展起来的。

明太祖将汉唐的旧有疆域归还给职方氏管理,这一举措虽然在当时看起来功劳伟大,但实际上忽视了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导致了管理效率的下降。

大宁和营州的设置,以及东胜城的建立,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对边远地区的有效驾驭,但实际上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地区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导致了政策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功成垂败”和“深谋远虑之士”的缺乏,也反映了明朝早期行政规划的一个重要问题;

那就是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过于注重短期的成效,而忽视了长期的规划和考虑,这也是导致日后明朝边疆日益萎缩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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